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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淡泊說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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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UACT
可以說:100%的酒店都有可能發生這種事情,但絕對不是100%的酒店員工會做這樣的事情。不然,怎麼解釋酒店如何透過各種外部檢查和星級評級機構的明查暗訪,我們總不能認為所有這些檢查監督都是無效的。只能說,每個個體對待工作的態度會有千差萬別,工作條件和待遇也有一些影響,理論上很難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因此,作為豪華酒店,必定會在保障顧客利益和酒店利益方面有所對應,比如公眾責任險等。只要住客在住店期間收到侵害,酒店都會負相應的賠償責任。發生這種事情,大家都會站隊正義。可是,縱觀各行各業,違背職業道德的事情難道不是已經司空見慣了麼。我們會被別人服務,也會服務於別人。今天,社會公共道德的淪喪,已經摧毀了人與人之間的基本信任。相較毒奶粉壞食品假藥品劣質商品帶來的危害,一個不潔杯子又算得了什麼,最多是自備而已。但是,我們又拿什麼來重建這個社會的道德信仰呢?
花總自稱六年時間住店2000天,偷拍行為持續近一年涉及多家酒店。這裡就不得不提出疑問:在私裝攝像頭取得的這些影像的同時,誰能確定他沒有更多其它的偷拍影像沒有公開。憑他自己所說?他自己也說這樣做不體面。真的是不體面那麼輕描淡寫麼?其實,2007年實施的《廣州市公共安全影片系統管理規定》第二章,其中列明:禁止在衛生間、浴室、更衣室、酒店(賓館)客房和員工、學生宿舍等涉及公民隱私的場所或者區域安裝影片監控系統或者設施、裝置。 違者處5日至10日拘留或罰款。北京,重慶,遼寧,大同,杭州,珠海都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影片的公開,從另一方面給酒店的安保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那就是如何確保房間不被放置私裝的攝像頭。隨著現代攝影技術的普及應用,針頭攝像頭和遙控操作裝置都非常容易取得和使用。如何讓住客放心已經不僅僅是衛生問題了。難道我們今後住酒店還要像特務那樣帶備反偷拍裝置來保護作為公民自己的隱私權麼?
在一邊倒的輿論指向下,說點自我看法,也不失實事求是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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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韓曉農
誰治理?怎麼治理?目前治理的隊伍是市縣級衛生監督機構,在當下的機構整合的浪潮中,雖未涉及到衛生監督體制合併的或撤併的問題,但衛生監督機構被整合是遲早的事。因為目前履行酒店衛生監督管理監管職責的各地衛生監督機構是事業單位編制,監管人員是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不是國家公務員。這與國家行政執法理唸的的大政方針不符。正因為如此,各地政府都在考慮對衛生監督機構實施改革,衛生監督機構的人員人心浮動,或被裁撤,或被轉為企業員工,或被劃為公務員,降級降薪,人心浮動。試想在這種大的背景下衛生監督機構又如何能做好酒店衛生監管呢?
酒店衛生看似簡單,但涉及公共衛生方面的問題非常多,比如,二次供水衛生,中央空調衛生,傳染病防治和布草消毒衛生等等。這些衛生問題的監管在以後的行政執法中非專業技術人員能否勝任有待於實踐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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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加在門廳顯著位置公示,讓人一進門就可以看到。發現三次違規,吊銷營業執照,關門。只有違規成本高,才能遏制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