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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長金老者

    對此問題我個人看法如下:銀行吸收存款不是目的,目的是用這些存款開展金融行為獲利,如貸出等。但對儲戶講,只要銀行按時按規定付息,堅持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的原則,就可以了,並不會追蹤自己那筆存款的行徑。所以此問題中提出的情況我想應該是銀行職工個人的行為,即利用儲戶存款去理財,從中獲取利差。那麼該銀行職工(不管是一人還是數人合夥)是一種職務犯罪行為(利用職務便利),應受刑罰。所以遇到這種情況,一是向銀行上級單位或當地銀監會反映,二是向當地警方報警,由公安或檢察院出面解決。但從保護存款人利益講,銀行方面必須按存單(折)記載按時向存款人支付存款本息。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 2 # 生活中的金融

    首先呢,如果你有證據可以去舉報,當然,如果是你只是定期、或者活期存款是隨時可以取出來的,當然你存在銀行的錢,銀行是有權力使用這筆錢的,只要能夠維持每天的現金流,銀行就可以使筆錢來獲得更大的效用。當然一般來說,銀行人員是不可以私自挪用他人存款買理財產品的,如果銀行人員私自挪用他人存款,就違犯了法律,後果是很嚴重的。

    私自挪用公款違法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銀行從業人員一般不會知法犯法

    我想,你應該有什麼誤會。因為銀行從業人員都是透過銀行從業資格考試的,所以,對於相關的法律也是知道的,你想,當你明知道違法,還去做這件事嗎,對自己百害而無一例。所以我相信銀行人員應該不會這麼做。所以我們應該信任他們。

    找銀行給合理解釋

    面對這個誤會,你可以去銀行詳細問一下,為什麼不能把錢取出來,是否是自己原因,在當初存錢的時候,選擇了理財產品。儘量搞明白事情緣由,才可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如果確有此事,積極舉報

    當然,如果你有什麼確鑿證據,可以積極的向銀行舉報,或者透過其他合法途徑來維權。

  • 3 # 財思思

    銀行人員私自挪用他人存款作理財,是一種違法的行為。

    首先作為客戶應該保留相關的證據,比如自己的存款證明,轉賬記錄,尤其是留意一下資金轉入的賬戶是否是轉入了私人賬戶,查明賬戶持有人情況。

    銀行人員能夠私自挪有存款,必定不是一個人就能夠完成的,應該是有三五個人,小團伙配合作案的。

    作為投資者可以採取以下措施:1、保留相關證據。2、報案,這種挪有情況屬於金融犯罪行為。3、向當地銀監會投訴,同時向銀保監會客服投訴反應情況。

  • 4 # 178牛哥

    這已經是違法了。

    你可以先找當事人談一下,給他規定一個時間全額退回你的資金。如果到期不退,就去報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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