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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多樂幼教

    有家長告訴老師說孩子的手錶在學校丟了,因此老師逐一檢查孩子們的書包合理嗎?

    不合理!

    原因:

    家長的片面之言。家長告訴老師說在學校丟的就是在學校丟的?家長又何證據能證明是丟在學校了?有目擊者嗎?有影片監控錄影嗎?如果有,則可以順藤摸瓜,找回手錶,若不能,則只能說明家長也不知道是丟在哪裡了,只是希望老師能幫忙在學校裡找找;

    傷害自尊心。老師逐一檢查孩子們的書包,也就等於懷疑被檢查書包的同學就是偷盜者或拾到者,既然是懷疑,就是沒有證據,以檢查書包為手段以此找到證據,顯然是連法律條款都不允許的,更何況是在一個教書育人的學校裡。孩子們無端成為了被懷疑的物件,無疑對孩子們的自尊心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侵犯隱私權。任何個人都擁有隱私權,即使是剛生下來的小孩也有,而且是不容他人侵犯的,老師這樣明目張膽地檢查孩子們的書包,顯然已經侵犯了孩子們的隱私權,書包裡如果放著家長給的壓歲錢在老師檢查完之後如果也不見了,那不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造成心理陰影,帶來壓力。一則小小的事情就讓老師如此聲勢浩大地注意檢查孩子們的書包,孩子們的想象力也是極其豐富的,各種各樣的小心思都會有,比如是不是自己惹了什麼人故意來陷害我?是不是他丟了的時候剛好飛到我書包裡來了等等,無形中給孩子帶來了壓力。在這樣的一種氛圍中,孩子們的心中不會產生一定的陰影嗎?如若每次有人丟了東西都要透過這樣的方式來解決,可能背書包的孩子也會越來越少。

    作為老師應該如何做?

    作為老師切不可聽信家長的一面之詞,雖然丟了東西是挺著急,但也不可任性妄為,作為老師應優先安撫家長,讓家長在其他地方也找找,並且告知家長注意孩子的行為習慣,改正丟三落四的缺點;

    作為老師切不可懷疑你的學生,一定要對你的學生有足夠的信任。即使這次是你的學生拾到或偷盜,但學生若能感受到你的信任,相信也不會再有下次類似的行為,他也不會辜負你的期望;

    在班級裡對同學們進行拾金不昧的教學與引導,讓孩子們感受到拾金不昧的可貴,精神的滿足比物質的滿足更可貴,拾到是物質的滿足,而上交卻是精神的滿足,因為它能為自己帶來榮譽。

      作為一名老師,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你的一舉一動都是孩子模仿的物件,你就是孩子的榜樣。

      以上,如有不適,盡請指正。

  • 2 # Longsuixinyuan

    這個問題,讓很多班主任都頭疼,這是家長的一個訴求,更多時候,是很多孩子的東西,一會功夫就丟了,或者眨眼就不見了,需要老師來找。老師不得不突然變身為偵探,但是,真的是偵探也找不出來東西,畢竟真不能挨個翻騰學生書包啊,那是很沒有禮貌的

    所以,很多老師先採用的是這種“詐”的方法,“老師已經知道是誰拿了,但是老師給他留點面子,老師相信明天,那個同學就悄悄地把東西還回去了。”

    這是一種攻心術,有的孩子就會被嚇住,從而趕緊還回來。有的孩子嚇不住,老師很無奈。

    畢竟,老師就是老師,專業的偵探真做不來!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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