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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今天晚上,足協盃的首回合在工體打響,國安主場迎戰魯能。比賽進行到第29分鐘時,由於巴坎布用手阻擋皮球滑行路線被裁判一眼既破,裁判當場判罰點球,塔爾德利操刀主罰命中。 本場比賽第29分鐘我們明顯看到巴坎布伸出了“黑手掌“,高高躍起,就連後面的隊友于洋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巴坎布的影響,也伸出了手掌,可惜他並沒有碰到皮球,如若不然於洋就變了替罪羊。但是有一個問題,那就是點球判罰了為什麼沒有出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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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貝小拉

    這的確是足協盃決戰首回合後,很多人在熱議的一個問題。拋開很多情感層面的問題不談,巴坎布這個犯規的嚴重性是否該吃紅牌?我認為還沒有嚴重到那種程度。

    相比於昨天吉爾和樸成的手球,巴坎布的手球要明顯的多,而且性質也嚴重的多,前兩者均是無意手球,而巴坎布則是高高躍起後伸出了手臂觸碰到皮球,這已經是有意手球。當然了,國安門將侯森也多少該對這個手球負有一定責任。如果不是因為他的前點給冒了,也許就不會有後面的故事了。

    點球,一點問題沒有。但是否應該紅牌?如果真的是紅牌,多少有些量刑過重了。

    因為手球犯規而直接被吹紅牌的例子,最經典的當屬2010年南非世界盃上的蘇亞雷斯,面對迦納在最後時刻的必進球,他站在門線上用攔網的方式,擋出了進球。吃到了紅牌,送出了點球,但迦納的點球卻被撲出,烏拉圭絕境逢生,最終贏下比分。那張紅牌,也被譽為世界盃歷史上吃得最值的一張紅牌。當然了,這次攔網表演後,一半的人說他是民族英雄,一半的人罵他是無恥混蛋。

    相比之下,巴坎布的手球,危害相比蘇亞雷斯要小得多。蘇牙那個球,如果他不“攔網”,皮球已經落網。而巴坎布的這個球,攔的只是一次傳中而非必進球,而即便他沒有用手去攔, 後點也還有隊友在。換句話說,巴坎布並不是這次防守中不可或缺的那一個。既然如此,也沒必要用最重的刑加在他身上。

    另外還有不得不說的一些層面的因素。巴坎布手球時,比賽才進行到29分鐘,如果此時此刻克拉滕伯格便罰下一人,比賽勢必會被肢解的七零八散的。而且更要命的是,一張紅牌會讓巴坎布第二回合停賽,這就直接打破了兩隊之間的某種平衡,讓勝利的天平自然倒向一方,這當然不應該是裁判該乾的事。

    所以綜合這幾點推斷,克拉滕伯格最終沒有給巴坎布紅牌,在我看來,這是個很正確的選擇。保留了比賽的懸念,也保持了比賽的完整性。但是並不能因為這次吹罰,就能掩蓋克拉滕伯格其他地方的爭議,比如吉爾的無意手球被吹了點球,而樸成的無意手球卻沒被吹,這似乎就有一些不合適了。另外全場比賽,魯能和國安黃牌數對比是3:1,被處罰犯規次數也是魯能居多。看得出來,主場哨還是有點作用的,無論你來的是國內頂級判罰還是世界級頂尖名哨。

  • 2 # 望鄉問月

    至少應該給張黃牌吧。禁區內手球,如果不給牌,就說明他沒有犯規,也就不能判點球。如果判了點球,就證明那是故意手球犯規,就該給個黃牌或紅牌。既已判了點球,又不給手球者牌,讓人看不懂。唯一的解釋是裁判忘了。

  • 3 # 葉開2000

    國際足聯新的精神,禁區內犯規,如果給了點球就不給紅牌。世界盃就是這麼執行。歐洲五大聯賽也是這樣。如果連這都不知道,那就真是球盲了吧。

  • 4 # 維摩精舍

    根據《足球競賽規則》第十二章犯規與不正當行為的規定,手球紅牌只能是“•用故意手球破壞對方的進球或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不包括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而巴坎布的手球,足球是在球門前橫向移動,而不是向球門方向移動,也就不存在“破壞進球或明顯進球得分機會”,所以,即使裁判認定巴坎布為故意手球,也不可能出示紅牌將巴坎布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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