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颯翔01

    勞動法規定每週44小時,隨後頒佈的《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規定每週40小時,兩者之間勞動法為上位法,法律制定本意為維護勞動者權益,本著下位法服從上位法原則,《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所規定的40小時少於勞動法的44小時,符合維護勞動者權益的立法本意,因此有效,此後周勞動時間就以40小時為標準了。

  • 2 # 使用者105216906198

    這玩意要細說挺長的,我簡單說一下。

    44小時這個說法來自於1994年1月24日透過的《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裡有提到8小時工時與每週不超過44小時。

    半年後,94年7月5日頒佈的勞動法裡面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規定》裡的關於每週8小時、一週不超過44小時的說法;也就是說在這一條上、《規定》是《勞動法》的“前身”。

    兩者本來都是一樣的,直到95年的時候,國務院又出了一個《修改規定的決定》(以下簡稱新規定)。《新規定》就與《勞動法》開始分道揚鑣了,裡面明確了“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的說法。

    很多人提到了下位法服從上位法,中國最高的法是《憲法》,而《憲法》43條裡面就明確提到了勞動者有相關的休息權利,所以這一條關於勞動者的法定休息時間最根本的來源不是《勞動法》為準,而是《憲法》說了算!而且下位服從上位法源自《立法法》,可是《規定》出臺時間早於《立法法》所以這一點來看,《規定》並不算違反《勞動法》

    中國《勞動法》從狹義上講是95年1月1日最早有的。但是周工作時間最早從共和國成立以來都是48小時、94年開始44小時、95年縮短為40小時。這都是證明中國社會進步的一種體現。

    如果非要在40小時與44小時之間做一個選擇,我個人是偏向40小時的,因為正常情況下有新法按新法,何況上面也說了,40小時相比44小時來說,對勞動者更有利,周長時間的縮短也是意味著中國社會的進步,咱總不能搞“倒退”吧~

  • 3 # 樹Z

    每週工作時間不超四十四小時,這是勞動法規定,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出臺了關於修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將中國工時制度調整為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做好酒吧營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