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募合同裡面一般會約定一個止損線,止損線的設計是為了在極端行情下,對投資者的本金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
比如,合同規定止損線為0.8,那麼意味了,如果基金淨值跌破0.8,基金管理人就需要對基金做清算止損了。
那麼既然合同規定止損線是0.8,是否意味著如果客戶是1.0買入的,客戶在任何情況下最大的虧損就是20%嗎?
答案是不一定。
因為一般合同都是規定,如果基金在某一交易日收市之後淨值不高於0.8,基金管理人從第二天開始,只能賣出現在的持倉,不能再買入,直到所有持倉全部清倉變現之後,基金進入清算流程。
最終投資者按照其持有份額分配基金資產,最終分配到手的淨值可能高於0.8,也可能低於或等於0.8。
像2015年股災期間,股票市場持續大幅下跌,很多股票連續多日封死跌停,想賣出的投資者根本無法賣出,完全損失流動性。有部分股票型基金在跌破止損線(比如0.7)之後,無法及時賣出持有的股票,導致淨值在跌破止損線之後繼續大幅下跌,最終清盤出來比止損線低挺多,有的只剩0.5、0.6左右了。
當然,2015年股災是一個非常極端的案例,一般情況下,基金管理人都會根據自身的風險內控來合理的設定止損線,例如,基金管理人的風險內控是10%,那麼他們可能會把基金的預警線設在0.85,止損線設在0.8,給自己的操作留一點空間。
在私募合同裡面一般會約定一個止損線,止損線的設計是為了在極端行情下,對投資者的本金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
比如,合同規定止損線為0.8,那麼意味了,如果基金淨值跌破0.8,基金管理人就需要對基金做清算止損了。
那麼既然合同規定止損線是0.8,是否意味著如果客戶是1.0買入的,客戶在任何情況下最大的虧損就是20%嗎?
答案是不一定。
因為一般合同都是規定,如果基金在某一交易日收市之後淨值不高於0.8,基金管理人從第二天開始,只能賣出現在的持倉,不能再買入,直到所有持倉全部清倉變現之後,基金進入清算流程。
最終投資者按照其持有份額分配基金資產,最終分配到手的淨值可能高於0.8,也可能低於或等於0.8。
像2015年股災期間,股票市場持續大幅下跌,很多股票連續多日封死跌停,想賣出的投資者根本無法賣出,完全損失流動性。有部分股票型基金在跌破止損線(比如0.7)之後,無法及時賣出持有的股票,導致淨值在跌破止損線之後繼續大幅下跌,最終清盤出來比止損線低挺多,有的只剩0.5、0.6左右了。
當然,2015年股災是一個非常極端的案例,一般情況下,基金管理人都會根據自身的風險內控來合理的設定止損線,例如,基金管理人的風險內控是10%,那麼他們可能會把基金的預警線設在0.85,止損線設在0.8,給自己的操作留一點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