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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KER瀟湘10月12日訊息,丈夫失蹤後,31 歲的戴某花曾委託他人釋出尋人資訊。約10天后,丈夫所駕駛一輛車輛在河中找到,車牌被打撈上岸,但丈夫依舊不見蹤影。 10月12日,新化縣琅塘鎮政府釋出訊息稱,在 10月11日上午10點多,戴某花及兩名孩子的屍體在琅塘鎮一水塘處被打撈出來,經公安部門現場勘察,三名死者均排除機械性暴力損傷致死,符合生前溺水身亡。 但令人唏噓的是,10月12日下午,戴某花的家屬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在戴某花死後的 10月12日,其丈夫何某現身,並已經到公安部門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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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那個秋天的陽光

    你要看一個人的成長環境,她從小無父無母,感受到我們常人無法感覺到的心酸,你可以看出,她性格是不愛溝通,受到欺負只會自己生氣,不與孃家人溝通,這因為什麼呢,正是因為她無父無母,沒有親兄妹。估計小時候在孃家也沒有感受到太多關愛。她性格是有缺陷的,在面對夫家的咄咄逼人,她認為已無路可走。如果夫家人讓她出去打工,那這事也許就不會發生,她知道小孩沒有親生父母在身邊,他們的日子是多麼的難熬與痛苦。所以她選擇了一種叫做長痛不如短痛的方式結束了一切。其實我想說的是我們不是她,我們不能想象出當時她是經歷了怎樣的心理歷程。真正自私的是她的丈夫,一個不能稱為男人的人。最後,我還想說一句,女人不論什麼時候都對自己好點,這個時候想不開的事,過上一兩年你會發現:那都不是事~

  • 2 # 素兮

    若非不得已,若非希望女兒的病好起來,若非沒醫藥費用,哪個又想離開自己的家人。上次小女兒犯病(癲癇)住了十多天院,花錢都是何家的父母跑了一整天才借了五萬元,但下次呢?能借的都借了,能貸的也貸了,放棄治療?雖然醫生說這病治不好的,但他能放棄?不,不能,所以乾脆一命換一命,先買份保險然後自己結束生命。用這意外保險就有治病的錢了,行動前特地跟老婆講:“有的事要男人去承擔,記住將我們的小孩帶大”。 就在他將車開下河那一瞬間,他想到女兒,老婆,又捨不得了,所以就從車上跳了下來。他想躲幾天看看能不能獲得賠償,現在不能告訴任何人,包括父母老人,等一段時間就去找他們娘仨。然而他沒想到老婆既然這麼傻,本來就已經買了十號回來的票,但還是沒趕上。他在妻兒失跡那天半夜便回來了,附近找遍了,電話也打不通,微信也刪了。他想過死,但又想在她娘三入土前見最後一面,所以先電話自首。但被警方控制後這最後一面也沒見上,他跪在那娘仨走的地方,哭的死去活來,但這哭聲怕是聽不到了。他糊塗卻不是絕情,是被女兒的病、生活逼的。他也沒想到老婆也糊塗,只要一天,哪半天都行。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骨折了準備去醫院做手術,醫生對自己做了一堆治療檢查,這是為什麼?你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