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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昔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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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從善如劉L
如果在你們那裡出現這種情況,這就說明你們的村子的管理是混亂的,你們村裡的村委會也是不稱職的,也是混飯吃的,也是不負責任,就是因為有了這樣不負責任的村委會的幹部,才會出現這樣嚴重的問題的!怎麼解決?只能是解除這些不作為的村委會的幹部職務,重新選出負責任的村委會的幹部,才能夠解決這些問題,政治路線確定之後,幹部才是決定的因素, 這是至理的名言,也是絕對正確的道理的!由於村委會的幹部不作為,不負責任,才造成了村子裡爭地搶地的局面,久而久之的話,那就不是爭地搶地的問題,那會就因為爭地搶地而大打出手的問題,最後可能就會出現人員傷亡的事件的!如果是一個負責任的村委會,還有這些負責任的村委會的幹部,那就絕對不會出現這個問題的,他們都會按照上級的有關要求,對分配給農民的土地,進行認真地承包分配和確權的,這樣就是土地的權屬明白,也就不會出現土地的糾紛,也就不會有人去爭土地,去搶土地的!如果當地的村委會不負責任,不作為,不去認真的解決這個問題,那麼,你們只能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這個情況,由上級有關部門來幫助解決這個問題,解決這個問題的唯一辦法,就是解散現在的村委會,重新選舉出能負責的,有擔當的村委會幹部,讓他們來解決這些問題了!感謝您對從善如劉三農問答的關注和支援,歡迎您的評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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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農說事168
爭佔宅基地以外的土地,怎麼解決?看似挺複雜,其實簡單。
宅基地的土地性質屬於集體建設用地。劃分宅基地的時候,是有詳細的面積和坐落位置的。按照宅基地管理辦法的規定,經過村,鄉鎮兩級批准,縣國土部門測量發證後才能搞建設。
咱這就明白了吧,爭佔不屬於自己的宅基地,這部分面積不在宅基地證裡,是違法佔地。
當然一個村裡住的都是鄉里鄉親的,你爭佔了,也沒人反應問題,就不了了之了。如果被國土部門發現後,爭佔的面積退回,搞了建設的拆除。
兩戶爭佔,兩戶都違法。最好的解決措施,就是都別爭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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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之間爭佔宅基地外的土地怎麼解決。
這種現象農村不在少數,因為這部分土地鄰里之間幹仗乾的不可開交,想這樣式的土地,村政府應該按照土地法規定,制定一個村規民約,便於解決這類事情的發生。
實際發生了這種糾紛,必須按照土地方面有關政策去執行,去解決,做雙方面思想工作,拿出規定和土地方面的政策,讓他們瞭解,按規定,宅基地範圍內(院牆裡面)歸個人支配使用,宅基範圍之外的,不管面積大小,都是村集體土地,雙方鄰居無權佔用,要想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讓他們先知道。土地的有關規定和政策,首先看宅基地外這塊地在哪個位置,如果在兩家鄰居之間,村集體暫時不用,以實當的價格用抓鬮兒的方式承包給他們,如果宅基地外土地對著某一家宅基,那就承包給這家,如果村集體搞村規化,任何一方無條件退出,如果這塊地在宅基地前後道外,那就於這兩家鄰居一點兒關係沒有,誰掙也不好使,但這快遞就應該承包給道外相對的某一家。我個人認為必須這樣解決,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