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秋景96

    乘客甲免事的話,走了就沒事了。乘客甲計較的話,報警,乘客乙被帶走。發生口角後沒事了,人家要走了,你踹人家幹什麼?

  • 2 # 天寧士1

    口角已欲離開,這個在時後很難說清楚,有狡辯之嫌。本人覺得看一個人是否正義一腳關鍵看對方是不是和司機爭吵了並有妨礙駕駛,有,這一腳就是正確的,就是及時制止了對方對司機的不法侵害。

  • 3 # 楊建曦

    如果乘客甲和司機產生矛盾,乘客在攻擊司機,令全車乘客的生命處以危險之中,這個時候乘客乙飛起一腳踹倒乘客甲,並把他制服與腳下,肯定會引起全車乘客和全社會一片叫好,這種見義勇為行為肯定會受到嘉獎,可話說回來這位乘客甲和公交司機產生爭執,已經結束爭執在返回座位的時候,乘客乙飛身一腳踹倒乘客甲並給於制服,這種行為就值得商榷了,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乘客甲在和司機的爭執中而不是爭執後,乘客乙飛身上前或一把拽開乘客甲讓他滾蛋,或一腳將他踹倒,讓他脫離置乘客與危險之中的犯罪過程,如果這樣是絕對正確的,如果做事後英雄,如果行為過當就畫蛇添足了。

  • 4 # 老於老師

    跟司機糾纏的人該不該踹?該踹!沒有記性的人,在公交車正在行駛的過程中去騷擾司機,把一車人的生命置於何地?如果我在車上也會痛打這個混蛋!因為他的行為已經威脅到我的生命安全。有人說那個混蛋沒有跟司機動手,應該用手拉不應該用腳踹。有多少車禍是因為司機分神導致的!還有人說那個混蛋已經準備離開了,所以不應該踹。站著說話不知道腰疼,你是在後來看監控錄影才判斷出來的,並且還是側面的監控錄影,有距離感。可是那位好漢是在過道上,與那個混蛋在一條線上沒有距離感,一時無法判斷出來那個混蛋是否離開,況且那個混蛋嘴裡還在BB。

    那位好漢確實有點過了,就是第二腳踹的過了。那個混蛋已經倒了,也已經捱了一腳,好漢的氣也出了,多踹一腳讓一些看熱鬧的人提出異議。當然要是我用手扇他嘴巴子就可以多扇幾下。

    好漢的這一踹,必然具有一個里程碑式的意義,就像一個宣誓,廣大乘客已經開始覺醒,今後誰再在公交車上騷擾司機,下一腳踹的就是他!

  • 5 # 風起行雲觀日出

    如果司機生命受到威脅,那麼乘客乙是正當行為,因為他在制止施暴,如果司機是個女的,而乘客甲暴力毆打司機,並且意圖強姦,那麼乘客乙就是見義勇為,值得表揚和獎勵。

  • 6 # 夢迴村野

    警察定乘客乙故意傷害,後輿情發酵,遂再行調查,原來乘客甲離開,是去拿行李裡的刀,於是無罪釋放了乘客乙,乘客甲尋釁滋事(沒有嚴重後果),被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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