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授受不親,一說這個,都知道,這是封建社會的一種禮數,還有什麼沾衣裸袖即為失節呀,好女不嫁二夫呀,等等吧,唉,這都是封建禮教,過去用來束縛婦女的。但是最早呢,這個男女授受不親呀,卻是對君子人的要求。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第一個授,有提手旁的這個,是給予的意思;第二個受呢,沒有提手,是接受的意思;不親呢,就是男女之手不能接觸。所以,男女授受不親的意思呢,就是男女之間不能手遞手的遞東西。男女授受不親出自《禮記 坊記》,“子云:好德如好色。諸侯不下漁色。故君子遠色以為民紀。故男女授受不親。”什麼意思呢?孔子曾經說過,“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我從來沒見過愛好的行就像愛好美色一樣的人。”諸侯不下漁色,就是諸侯啊,如果在自己的國家裡娶妻納妾,那就像漁人撒網捕魚一樣,這網裡的魚那肯定都是歸這撒網的人所有呀。同理呢,這個國家是你的,那這個國家裡的女人也都是你的唄,那這個國君就可以肆無忌憚啦,想娶誰娶誰。所以呢,要對他這種特權加以限制,國君只能娶別的國家的女子;因此呢,君子人要遠離美色,並以此作為人民的準則。唉,您看見沒,這前三句裡,都有一個色字兒,在這個基礎上,出來了啊,這第四句就是“男女授受不親”,這是對男人、君子人的要求,唉,生怕這個男的被這女人的美色所迷惑了,哈,女人是老虎。
關於這授受不親呢,《禮記 內則》裡邊還有具體的規定,“非祭非喪,不相授器。其相授,則女受以篚,其無篚,則皆坐,尊之,而後取之。”除了莊嚴的祭祀活動,或者是倉促的喪葬場合之外,男女之間是不能相互遞東西的。那如果要給東西怎麼辦呢?女的呀,得拿一個篚,唉,就是一個圓形的竹製的器皿,來傳遞;如果手頭沒有這個篚怎麼辦呢?那就雙方都坐下,男的把這個東西放在地上,然後女的拿走。啊,跟現在這個玩古玩的似的,不能手遞手的給。您看現在玩兒古玩的就這樣,你要看我這件瓷器,我得把東西放在桌上,你自己拿。要是我手遞手的給你,你那兒還沒拿好呢,我這兒撒手了,掉地上cei了算誰的呀,哈。
《禮記》裡呢,還有許許多多的非常苛刻的規定,比如說,在自己家裡,男女都不能坐在一起,不能把衣服掛在一個衣架上,不能使用同一個臉盆、洗澡盆,女子出嫁之後呢,再回到自己的孃家,兄弟不得和她同席而坐,不能同器而食。啊,規矩大了,已經近乎沒有人性了。
但是對於這個男女授受不親呢,孟子卻有不同的見解。《孟子 離婁上》裡記錄了孟子和淳于髡的一段對話。淳于髡問孟子,“男女授受不親,是禮不是呢?”孟子說,“是禮。”淳于髡又問了,“那一個人的嫂子掉水裡了,到底是救不救她呢?”孟子說了,“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如果一個人的嫂子掉水裡了,你還在考慮什麼禮數的問題而不去救,那這就是豺狼了,啊,不是人!男女授受不親雖然是禮數,但是人掉水裡了,你施以援手,這是對於禮的變通。”唉,禮數要尊重,但是你得先符合人性,連人性都沒有了,你還講什麼禮數呀。
但是到了宋代,這個男女授受不親已經發展到了變態的地步了,還有什麼“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唉,等等吧,這些都已經變成了吃人禮教的代名詞了。
男女授受不親,一說這個,都知道,這是封建社會的一種禮數,還有什麼沾衣裸袖即為失節呀,好女不嫁二夫呀,等等吧,唉,這都是封建禮教,過去用來束縛婦女的。但是最早呢,這個男女授受不親呀,卻是對君子人的要求。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第一個授,有提手旁的這個,是給予的意思;第二個受呢,沒有提手,是接受的意思;不親呢,就是男女之手不能接觸。所以,男女授受不親的意思呢,就是男女之間不能手遞手的遞東西。男女授受不親出自《禮記 坊記》,“子云:好德如好色。諸侯不下漁色。故君子遠色以為民紀。故男女授受不親。”什麼意思呢?孔子曾經說過,“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我從來沒見過愛好的行就像愛好美色一樣的人。”諸侯不下漁色,就是諸侯啊,如果在自己的國家裡娶妻納妾,那就像漁人撒網捕魚一樣,這網裡的魚那肯定都是歸這撒網的人所有呀。同理呢,這個國家是你的,那這個國家裡的女人也都是你的唄,那這個國君就可以肆無忌憚啦,想娶誰娶誰。所以呢,要對他這種特權加以限制,國君只能娶別的國家的女子;因此呢,君子人要遠離美色,並以此作為人民的準則。唉,您看見沒,這前三句裡,都有一個色字兒,在這個基礎上,出來了啊,這第四句就是“男女授受不親”,這是對男人、君子人的要求,唉,生怕這個男的被這女人的美色所迷惑了,哈,女人是老虎。
關於這授受不親呢,《禮記 內則》裡邊還有具體的規定,“非祭非喪,不相授器。其相授,則女受以篚,其無篚,則皆坐,尊之,而後取之。”除了莊嚴的祭祀活動,或者是倉促的喪葬場合之外,男女之間是不能相互遞東西的。那如果要給東西怎麼辦呢?女的呀,得拿一個篚,唉,就是一個圓形的竹製的器皿,來傳遞;如果手頭沒有這個篚怎麼辦呢?那就雙方都坐下,男的把這個東西放在地上,然後女的拿走。啊,跟現在這個玩古玩的似的,不能手遞手的給。您看現在玩兒古玩的就這樣,你要看我這件瓷器,我得把東西放在桌上,你自己拿。要是我手遞手的給你,你那兒還沒拿好呢,我這兒撒手了,掉地上cei了算誰的呀,哈。
《禮記》裡呢,還有許許多多的非常苛刻的規定,比如說,在自己家裡,男女都不能坐在一起,不能把衣服掛在一個衣架上,不能使用同一個臉盆、洗澡盆,女子出嫁之後呢,再回到自己的孃家,兄弟不得和她同席而坐,不能同器而食。啊,規矩大了,已經近乎沒有人性了。
但是對於這個男女授受不親呢,孟子卻有不同的見解。《孟子 離婁上》裡記錄了孟子和淳于髡的一段對話。淳于髡問孟子,“男女授受不親,是禮不是呢?”孟子說,“是禮。”淳于髡又問了,“那一個人的嫂子掉水裡了,到底是救不救她呢?”孟子說了,“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如果一個人的嫂子掉水裡了,你還在考慮什麼禮數的問題而不去救,那這就是豺狼了,啊,不是人!男女授受不親雖然是禮數,但是人掉水裡了,你施以援手,這是對於禮的變通。”唉,禮數要尊重,但是你得先符合人性,連人性都沒有了,你還講什麼禮數呀。
但是到了宋代,這個男女授受不親已經發展到了變態的地步了,還有什麼“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唉,等等吧,這些都已經變成了吃人禮教的代名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