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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一女子芸芸,剛從老家四川來到廣州工作,並沒有購房資格。在廣州工作7年的表弟阿浩拍著胸脯說:“我有名額,可以免費借給你,反正我也不著急買房。” 於是,芸芸出錢用阿浩的名義,在海珠區東曉南買了一套210萬元的房子。可房子買了三個月後阿浩閃婚了。 阿浩表示外面租房太貴,希望表姐能便宜點租一間房給他,芸芸卻覺得表姐弟共處一室不合適。 阿浩立刻翻臉,一口咬定房子是自己的,芸芸當初只是借錢給自己買房。 目前芸芸已經找了律師,但律師表示,由於雙方最初並未簽訂借名協議,官司是否能贏還未知。 大家認為親人之間可以借名買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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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凡塵狐仙

    借名買房?

    本來以為很簡單的事,誰知到後來會賠了夫人又折兵呢?

    可見,古話說得好,親兄弟明算帳呀!

    親兄弟,尚且得如此,何況表兄呢!

    如若當初想清楚看明白是不會到今天這般境地呀!

    在利益面前真的沒有永遠的友誼,連親情也常常慘敗而歸!

    有些事情,只要牽扯到利益還真的白紙黑字寫清楚!為利益父子成仇,母子成怨,兄弟姐妹刀光劍影的事比比皆是!文中主人公偏偏就相信了一表親!

    誰的錯?自己的錯!

    前幾年,我就為父母買了套小戶型,如果寫父母名子可以少要5千多塊!

    可是,為了這幾千塊錢,我將冒很大風險。

    將來,父母百年後,兄弟姐妹要以分父母財產為名瓜分房產的話,我必敗無疑!

    所以為了保險起見,我還是寫了自己名,因我名下有多套房,而多交了契稅!

    有什麼辦法法呢?

    這個利益為重的時代,你能相信誰?

    你又敢相信誰?

  • 2 # 手機使用者好大一顆樹

    這種表弟,堅決不能讓他入住新房,雖然是以他的名義買的房,表姐有過錯以下再論。先說表弟,這種人比套路貸還可恨,可恥!空手套白狼!表姐無買房資格,他卻拍著胸脯說,以他的名義買,房子買好後,三個月閃婚,以外面房租貴,住著不舒服為由,要求租住表姐的房子。表姐拒絕,原形畢露,說房子是他的,有一種非法佔有的目的,由於沒簽什麼協議,律師都沒有什麼辦法。

    表姐,210萬不是個小數目,要表弟拿出210萬出錢的證據,收入的帳單,銀行的流水線,資金的來源,左一問右一扭,他必定破綻百出。表姐210萬,你有這麼多的錢,肯定都不傻。不知道你的錢是否合法,表弟似乎有種黑吃黑的感覺。是不是你有什麼見不得人,或者違法的事。沒有,房子還是你的,不過要證明錢是你出的。表弟說是你借錢給他買的,這沒問題,透過司法途徑可以請他出去,不過要多花幾萬甚至十幾萬的錢。這位不行,換一位有良知,正義的必定行。用錢看穿表弟的人品,值!

    房子並不稀缺,借名買房,為什麼要這樣做,值得深思!借名買房,就是錯誤!!大錯特錯!!!

  • 3 # 公司法江湖

    觀點:不要用利益來考驗人性,即使是親人之間也最好不要借名買房。因為借名買房的法律風險比較大,如果自己花了錢買了房,結果卻不能住進去,不僅到時會和親人產生矛盾,而且還要面臨訴訟的成本,你說這種事做了有什麼好處呢?

    而且結合辦案來看,姐弟之間並沒有任何書面的協議情況下,按照正常的邏輯來看,確實難以認定雙方之間存在借名買房的事實,芸芸作為實際購房人想要證明房屋系透過自己出資以表弟名義購買,就必須提供證據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的事實,如果沒有證據能夠在證明的情況下,那麼很難會被認定。

    其次借名買房的風險還有如下幾點:

    1、一旦被借名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很有可能擅自出售房屋;2、一旦被借名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有可能對房屋擅自進行權利負擔,例如抵押貸款。3、實際出資人如果不還貸,那麼被借名人可能會面臨被訴可能性。綜上來看,借名買房的利益和風險之間,並不匹配,所以個人不贊成也不支援借名買房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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