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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汕頭房產百事通

    政府要回收此房跟租客沒有一點關係,就算未到租期碰到這種情況,屬於不可抗因素,租客是無條件騰房的,而作為業主則必須退還押金違約金和適當的未到期租金,如果是租客耍賴皮而不肯退房,私人處理辦法是鎖門或者拆門,房子已經要被政府徵用,那麼無所謂被破壞,如果是起訴,那最好保留有租賃合同等手續,一般不建議,雖然是穩贏的官司,但是後續清走租客一樣會碰到賴皮不走的情況

  • 2 # 夏日丨麼麼噠

    感謝邀請我回答問題。我們公司一般跟別的公司籤合同,合同裡會備註,因自然災害或政府行為等一些不可抗拒行為而導致合同終止的,雙方應該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問題。政府行為誰敢不聽,這屬於不可抗拒因素。所以你應該和租客協商解決,如果不行只能詢問律師看怎麼解決了!

  • 3 #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2018年8月8號到期,難道你們又續約了嗎?沒有續約幹嘛對方不搬走?我們先假設你們又續約了。

    這件事情其實很好解決,要麼按合同辦事、要麼協商解決,實在不行就走司法程式。

    首先來講,你們的租房協議應該有列明不可控因素出現後,雙方如何解決問題。

    不可控因素很多,比如地震、水災、戰爭,包括拆遷徵收也是其中之一嘛,因為這不是房東個人意志所能決定的。

    如果在租賃合同中約定了出現類似現象,是對方退房你返還押金還是怎麼著,那就按合同辦吧。

    其次,如果你們合同中沒有約定,那就只能協商解決了。

    我估計對方不願搬走,可能在三年前簽定合同後,他花了不少錢進行裝修,加上現在又續約,恰好遇到拆遷,就想著在拆遷過程中分一杯羹,把裝修錢找回來。在此情況下,你就與對方協商解決吧,比如你可以補償對方一部分裝修費。

    最後,解決不了就走司法途徑。

    畢竟房子是你的,對方不能“雀佔鳩巢”,咋滴,政府要動工拆遷了,作為房東我還攆不走房客了?

    在協商未果的前提下,你可以直接報警或者起訴對方,派出所民警可能會協商對方早日搬離,若不行,那OK,你去法院起訴他吧,將來的強制搬遷費用他都要搭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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