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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波茨開羅

    農耕時代,狗是六畜之一,看家、食用;上世紀八十年代城市禁止養狗,狗的位置仍是食用,看家,從掛羊頭賣狗肉的俗語,可知一隻狗低於一隻羊價,那時打死一隻狗,無人問可,更不要說咬人狗,咬人時,人們會毫不猶豫的幫被咬人打狗……而現在隨西方狗文化的入侵,改變了並全面提升為狗是“人類”的朋友、伴侶、家人,是財富,從低於一隻羊價提升為幾千、幾萬、十萬、幾十萬、百萬、也有千萬者……,幫人打狗不是好打的,手中無工具不好打,有工具也不好打,打不死反被狗咬,甚至自貼醫療費……狗被打死,還得考慮狗價,如幾千還好說,幾十萬,百萬,打死了怎麼辦?你是幫人打狗“連正當防衛也算不上”,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還引來毀壞他人“財產”,牢底坐穿的風險……,由於你的幫助,被咬人傷勢不很重,愛狗人士找上門,人狗同權,殘忍,血釁,虐狗……堵門譴責,送花圈,人肉搜尋,漫罵威脅,誰幫你,制止極端愛狗人士的不法行動……警察也受此威脅,所以咬人狗不好打,不敢打……,為解決此嚴重的人道問題——見狗咬人不救的怪現象,必須將狗價迴歸一隻羊價,以此論刑,不牽、散養、流浪狗視為狗主人自動棄權論,視為無主狗,人人可處置。

    極端愛狗人士的的胡作非為違法亂紀必須儂法嚴厲懲罰。

    散養、不牽、棄狗,狗主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懲處受懲處!

  • 2 # 念往昔,醉傾城zxy

    在過去的年代,人們連解決最基本的溫飽都很艱難,所以在維持人們最基本的生活,也就是能活下去,狗呀羊啊這些牲畜就是維持人們基本生存的食糧,孩子多,家裡成員多,吃的多,用度也多,緊緊巴巴,現在日子好了,孩子也少了,大家不用再為家人,孩子的米飯發愁,重心自然就放在了身邊的畜牲上面,常聽養狗的人說,我們不瞭解他們,他們雖說養的是狗,其實養的久了就已經是他家的一份子了,都當成孩子養了,這就是愛狗人士極端護狗短的行為就產生了,可狗再是家裡的一份子,他終歸是畜牲,永遠沒有人尊貴,否則就不是人是高階動物,而狗不是,所以還是文明理智的養狗才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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