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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西安房產資訊田龍

    應該注意一下陷阱:

    陷阱一:中介公司將《買賣合同》與《居間合同》合二為一。

    陷阱二:中介公司故意不履行解釋居間報酬所對應的具體含義的義務。

    陷阱三:中介公司故意以口頭形式作出部分承諾。

    陷阱四:中介公司誘使購房人簽訂規避中介公司責任與風險的檔案。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簽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前,應當向委託人說明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或者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內容,並書面告知下列事項:

    (一)是否與委託房屋有利害關係;

    (二)應當由委託人協助的事宜、提供的資料;

    (三)委託房屋的市場參考價格;

    (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式及可能存在的風險;

    (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稅費;

    (六)經紀服務的內容及完成標準;

    (七)經紀服務收費標準和支付時間;

    (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項。

  • 2 # 3911ljy

    這個要分情況哈

    1.如果只是普通的中介渠道,一般沒有這個能力和實力搞定所有的問題,需要防止爛尾,後續會非常麻煩

    2如果是透過法拍公司,具體要看對方能提供什麼樣的問題,不同的城市可能還有不同的政策,所以特別要了解清楚才下手

    針對法拍房的情況羅列幾個問題一個個去落實

    1.房子查封原因

    2.儘可能瞭解到房子的狀態等情況,想辦法去實地看一下

    3.房子有沒有簽訂長期的租賃合同,如果被簽了20年的租賃合同,估計只能做收租用了

    4.房子戶口有沒有佔用,如果業主不配合遷出,需要110介入,讓公安局強制把對方戶口剔出房子,不然會影響遷入,也可以撥打12345政府服務熱線諮詢

    5.學位有沒有佔用,如果佔用了可能會影響小孩讀書問題

    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如果有關係渠道瞭解到房子各類真實情況,價格比較低的話,風險能把控,那麼也是不錯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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