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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晴晴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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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精神護理秦瑋
精神症狀的表現通常在很短的時間內完全表露出來,除了依靠病史及各種輔助檢查外還需要護理人員的全方位觀察,從病人對言語、表情、行為和生命體徵的觀察中,及時發現病人的病情變化,這對病人的診療和護理都有重要意義。
觀察到內容包括:1.一般情況 患者的儀表、個人衛生情況、衣著和步態;全身有無外傷;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飲食、睡眠及排洩;接觸是主動還是被動。
2.精神症狀 病人有無自知力;有沒有意識障礙;有沒有幻覺妄想,及病態行為等精神症狀;情感穩定性和協調性如何;症狀有沒有周期性變化。
3.軀體情況 病人的一般健康狀況,如體溫、脈搏、呼吸、血壓等是否正常;有沒有軀體疾病或症狀。
4.治療的情況 患者對治療的態度如何;治療效果及藥物不良反應如何;有沒有藏藥行為,拒絕治療的行為等。
5.心理需求 患者目前的心理狀況和心理需求;目前急需解決問題以及心理護理的效果評價。
6.社會功能 包括學習、工作、人際交往能力,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等。
7.環境觀察 包括患者住院的床單位、門窗等基本設施,周圍環境中有無危險物品,患者有沒有暴力和意外行為的發生,還要注意病房環境是否整齊、衛生、安全舒適。
作為一名精神科護士,不但要求我們有精湛的技術,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素質,更要具備良好的精神科護理專業技能,才能更好的為精神疾病患者服務。
精神病主要是抑鬱症和精神分裂症,幻想和妄想的典型症狀的精神障礙。
主要是藥物治療,心理治療、電休克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