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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峽谷第一ADC澤拉斯

    那要看什麼樣的子彈。手槍子彈沒問題;如果是步槍子彈,擋了比不擋死的更慘;大口徑機槍彈的話,擋不擋沒什麼區別

  • 2 # 易水沒有天空

    掩體未必一定需要能擋子彈,能遮擋敵方視線也能起到很大效果,既然都需要拿戰友屍體做掩護想必也沒其他選擇,想那麼多幹嘛,好好趴著祈禱子彈別往這邊飛吧。

  • 3 # 王司徒軍武百科

    戰場上這種行為多半是為了尋找視線遮蔽,而非指望一堆人肉能擋住子彈。換句話說,你在被對方壓制性的槍林彈雨打傻的情況下,難道不是找到什麼就靠什麼擋嗎?

    實際上現代戰爭中出現屍體掩體已經很少了,這種行為多半是為了製造一種打擊對方士氣的恐懼心理。據說當年的車臣戰爭,一些匪幫將俄軍屍體碼在窗臺上做沙袋,為的就是用這種屍山血海式的誇張來摧垮對面新兵蛋子的神經。

    想想都是,你準心下面對的首先是戰友們死不瞑目的腦殼,每次射擊首先綻起的都是自家軍服上的血花…

    北韓戰爭的美韓軍也有不少拿自家屍體做掩體的行記錄。逼急了你不可能還有功夫去挖掘凍土做戰壕和散兵坑,把屍體和雪、泥巴以及各種亂七八糟的東西堆在一起,吹幾個小時風就凍得迫擊炮都炸不動,擋個槍小意思,就是這事兒做得太難看了。然而設身處地的想,為了活命誰還想那麼多呢?

    這種屍體冰牆在斯大林格勒也常出現,反正一切都是為了生存和勝利,屍山血海中的街巷根本不存在什麼修建工事的可能,雙方各種巷戰,一寸寸的消耗和固守,打爛了再換個地方,既然寒風能將屍體變成堡壘,那麼在春風化凍之前,你不用我也會用。

    從槍械的效能上來說,要擊穿一具人體很簡單,前提是足夠的距離和足夠的射擊角度。

    二戰的全威力槍彈在這方面優勢很大,無論是德國的7.92還是美國的7.62mm,或者英國的7.7和日本的6.5mm,彈藥威力過剩,在相當遠的距離上都存在擊穿的可能。

    例如抗日名將李仙洲,在1937年忻口會戰期間遭受日軍97式狙擊槍狙擊(一說三八式,區別不大),子彈從至少700米外飛來,將人打了個對穿。

    現代的槍械普遍採用小口徑的中間威力槍彈,藥瓶尺寸被縮減,彈頭也為了增加殺傷力而改成擊中人體後更容易失穩翻滾的狀態,所以在穿透能力上反倒不如一戰二戰那些老前輩。

    但你要是懷疑現代槍械的穿透力那就錯了,還是車臣戰爭,俄軍經常抱怨自己的BTR80裝甲車太薄,經常被車臣匪幫拿AK的鋼芯彈擊穿。類似的輕武器事件很多,以至於有些兵不敢坐車裡,寧願坐車頂。起碼槍打來了順勢一滾還能逃,被人堵在車裡可就等著大口徑機槍之類造胡椒瓶吧。

    你看,裝甲車都頂不住,薄薄的人體可以嗎?

    然而屍體做掩體確實是過去戰爭年代的真實寫照,只要距離合適,屍體可以極大的抵消子彈的動能,特別是那些遠距離對射產生的流彈、跳彈,以及侵徹力不足的衝鋒槍、手槍、霰彈槍子彈。

    即便擋不住,子彈穿過人體射到活人身上,因為動能被減弱,威力也會下降不少。起碼拖到醫院去還能搶救一下吧?

    只是這種行為確實不為人所道,哪怕經歷了戰爭的人一般也拒絕這種話題,誰都明白,這是無可奈何之事,也是戰爭這種行為的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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