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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eo468468468

    如果單單隻為了一個所愛的人...而特意的為她(他)而去紋身...這是不太靠譜的事情?而這種做法...相信或許這只是一時衝動之做法罷了?又或這只是想表達讓對方知道...他(她)在自己心中有多重要?為了對方紋身...若日後倆人分開...會造成很多不便?如想把紋身刪除...這是一種痛苦的面板磨皮手術...而且也會留下疤痕?要是不把它刪除...既已分手了...偶爾從面板上看到...內心也會感到煩惱?又或交了新朋友後...讓她(他)們看見...也會帶來諸多的不便?

  • 2 # 美夢成真200097858

    堅決不會的。幼稚的表現!真愛永遠在心裡而不是刻在任何地方。對一個人好還是付出行動吧比刻在哪裡都好(✪▽✪)

  • 3 # 山東純爺們

    謝謝友友邀請!為愛紋身?怕不怕疼在其次,愛有很多種可表達的方式。為什麼非得用這麼幼稚的方式方法來表達呢?友友不見社會上對有紋身的人非常歧視。所以是我的話,我可以用其它方式來表示我的愛意,比如,賣有紀念意義的禮物送給對方。在日常生活中用無微不致的關心。幫助對方處理一些棘手的事務。當對方遇到困難或者危險的時候,我可以全力以赴的給與幫肋。可以臨危不懼的保護對方,甚至不惜生命的加以保護。但是不會用紋身的方式來表達我的愛。

  • 4 # 姜子閒談

    1,紋身肯定是疼痛的,一般的人如果沒有情感上的衝動基本不會去紋身,喜歡也屬於情感上的。但是當人在情緒上有衝動了,疼痛可以減輕很多,因為注意力得到了轉移。

    2,所謂的要和這個人有情感的瓜葛其實確實很大一部分人是這種原因的。大部分紋身的人肯定不是因為簡單的一個想法而決定,基本因為某一件事情然後說服了自己,當然屬於情感原因的比較多一些。

    3,但是八成以上的人都有過紋身後悔的想法,也有一大部分人把紋身消除了,所以,紋身一定要思考清楚,畢竟不是說洗就洗的那麼簡單。

  • 5 # 那年小站

    願意,只要是真心愛這個人,愛得深沉,愛得無法自拔,同時對方也對你是滿滿的愛,紋身的痛又有什麼呢?

    再說,紋身的感覺更像是螞蟻爬過,癢才是更加真切的感受,沒有那麼恐怖。

    我很愛我的老婆,只是因為工作的特殊,不允許紋身,但真的特別想把她名字紋在胸口。生活需要儀式感,這也是一種真情流露的儀式吧。而且,我現在決定了,不在乎單位規定了,我把她名字紋小一點吧,在胸口。

  • 6 # 2021進擊的小吃貨

    不願意,愛一個人不代表要失去自我。

    我是個恐高的人,火車臥鋪的上層我是不敢躺的,泰山我爬上去後是一屁股一屁股挪下來的。所以所有爬高的專案我都不喜歡,而老公恰恰喜歡登山。就像我們去西安,他去爬華山我就去逛大明宮,我喜歡文藝,音樂劇舞蹈看得如痴如醉,他是看音樂劇會睡著的那種人,我也不逼著他跟著我的腳步走。

    情侶之間是需要同步但是也不需要每件事都同步。就像刺青,如果刺個字能確保我一輩子幸福,那我渾身刺滿都願意,可是有這個可能嗎?所以戀愛中再昏頭有些事還是得多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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