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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龍凱璇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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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變化無窮o各有所歸
清承明制,還是地主,自耕農,租地佃戶,連地都沒人給租的苦命人等等幾個階層。要說分地,可能清朝初期也有分地吧,不過不可能像明初那麼大規模,畢竟清初接受了一大批投降的明朝士大夫地主。至於一條鞭法。不是很懂,只是記憶中這個政策沒有持續很長時間。後期成為統治者剝削農民的更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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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年曰論語
一條鞭法是明代張居正的賦稅改革制度,改變古代賦稅以實物稅為貨幣稅,適應了商品經濟發展的需要。
清代的攤丁入畝則是取消了人頭稅,取而代之的是土地稅。結果人口大量增加,租佃經濟發展。
在清朝怎麼可能分地給百姓,滿清不圈地跑馬就好了。在歷史上除非新王朝的建立或者民間遭遇重大災害(重大災害一般也是從皇家莊園或者地方公田租佃,百姓也只有使用權,當災難結束後,百姓還是得自找生路),否則不可能分地給百姓(這裡的百姓指低層人民,紳士集團除外。)。中國很多朝代都是因為土地兼併而導致農民起義,最終舊王朝覆滅,新王朝建立(就像是一種迴圈)。
至於一條鞭法,起源於明朝張居正,當時國家財政困難,但是地方上官商(官員、紳士)勾結,明朝的農業稅納稅是納實物的,就是農作物。但是由於收稅時,地方糧長(明朝初期是一般是地方富農或者根本就是農民擔任,不過在明末張居正那個時期,一般當糧長的都是紳士或者紳士勢力一方的人),首先糧長透過與胥吏(低層官員)勾結,將農民本來的下田改成中田或上田(上中下指種植的農作物收穫的多與少),把大戶(紳士集團)應該納的稅全部讓低層農民承擔了,雖然紳士集團本來有固定的名額免稅,但是由於投獻(比如國家的稅收是3成,但是紳士集團有名額免稅,所以農民把土地送給紳士集團,去當佃農,然後紳士集團只收2成),紳士集團手中的名額不夠,地方官員也為了不讓自己治下的地方賦稅減少(地方賦稅的多少是明朝官員升官的方法之一),但是低層農民根本納不起那麼高的稅收,導致農民都把土地投獻給了紳士集團,國家稅收日益減少。不過你以為這樣就結束了嗎?紳士與官員們還用其他方法,使得明朝政府連商稅和海稅(指出海貿易、海關稅收)也統統收不上。但是在張居正當上首輔(相當於首相)後,嚴查土地投獻的問題(把他的前任徐階收受投獻的幾萬畝土地都發還給了農民),但是還是發現稅收比不上財政開支(因為收到的稅賦大部分都是實物,但是財政開支需要的是白銀),所以張居正又把服役(在古代,基層人民需要按政府的指令,給政府做事,比如說輸送糧草、或者修路、整修河道。很多人都不想去,因為去服役的話,得自己帶乾糧,而且家裡勞動力少的話,田地也沒人種,服役一次對低層人民相當於破產)和納稅(農業稅)改成收錢的方法,使得稅收與財政開支相持,至於服役就由政府出錢僱人去。其實一條鞭法也有漏洞,當收稅(農業稅)時(就是收穫農作物後),因為納稅要交白銀,紳士集團就低價收購農作物,導致農民交完稅後,剩下的糧食還不夠一家人吃的,當糧食吃完後,就發現市面上的糧食很貴,又只能出賣土地給紳士集團,再花錢去買糧食。這一降一漲又導致了新一輪的土地兼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