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會雜談】觀點:在解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看一下《稅法》中規定的視同銷售的幾種行為:
1、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已送至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注意:用於銷售,是指受貨機構發生下列經營行為:a、向購貨方開具發票,b、向購貨方收取貨款)
4、將資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5、將資產、委託加工或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6、將資產、委託加工或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7、將資產、委託加工或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8、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物件的除外;
9、單位或者個人像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物件的除外。
以上是視同銷售的集中情形,那麼回到問題本身,自產和委託加工貨物是否是視同銷售可以看產品在下一增值稅鏈條不管是對內還是對外是否增值,若有增值那就肯定是視同銷售,所以返回來看自產和委託加工貨物不論在對內、對外上面它都是增值的產品,所以定是視同銷售。
【稅會雜談】觀點:在解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看一下《稅法》中規定的視同銷售的幾種行為:
1、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已送至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注意:用於銷售,是指受貨機構發生下列經營行為:a、向購貨方開具發票,b、向購貨方收取貨款)
4、將資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5、將資產、委託加工或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6、將資產、委託加工或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7、將資產、委託加工或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8、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物件的除外;
9、單位或者個人像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物件的除外。
以上是視同銷售的集中情形,那麼回到問題本身,自產和委託加工貨物是否是視同銷售可以看產品在下一增值稅鏈條不管是對內還是對外是否增值,若有增值那就肯定是視同銷售,所以返回來看自產和委託加工貨物不論在對內、對外上面它都是增值的產品,所以定是視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