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對此,你怎麼看,如果是你會願意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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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國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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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竹韻秋風ch
按理說,是可以接受的,但一般只要能在年輕時候能為自己多一些積蓄,又有退休工資,是用不著以房養老的,以房養老的基本都是兒女不孝,或者無兒無女的,再或者有疾病需要治療的,只要有足夠的養老金,是不用考慮以房養老的,但如果真的沒人孝順,自己又無資金的是可以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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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園盤
華人講究一個情,一個繼承,所以這個東西不可能發展起來。這就是現在為什麼一些老人提前把遺囑繼承寫好,為的是有那麼一天,家裡能安定,同時,孩子也明確自己責任,有變化可以順利透過。
這個洋玩意在中國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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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首席投資官
而且以房養老這種模式限制條件太多,只有父母與子女分開居住,而且房子是屬於老人完全產權的才行,要是屬於集體的或者單位分的房子也是不能參與這種以房養老的。即使父母完全產權,也要在子女不繼承的情況下可參與,很多老人考慮到子女繼承,也就不會同意這種以房養老的方式。
現在這項業務的展開並不是很順利,傳統觀念的限制,還有業務員本身意識不積極,所以真正投保的人並不多,投保的大部分也都是孤寡老人,百年之後,房子沒人繼承,還不如趁現在抵押出去,自己每個月領點錢用用,提升一下自己的晚年生活的質量也挺好的。但是現在沒有兒女的家庭畢竟是少數,所以這個市場的開啟還待研究。
抵押房子養老。
意圖太明顯,不是為了養老,而是為了送終。
說透了,就是為了佔有房產,如果收取《遺產所得稅》80%,保險公可還願意用房抵押嗎?
所以寧可贈與他人,也不可相信這種平臺可以養老。
抵押房產養老,不過是那些自以為聰明的人,挖空心思搞的創業計劃。尤如P2P平臺一樣,沒有誠信的約束,只有無法無天的擴張。到頭來還是圈錢跑路,移民國外自己去輝煌。
在中國,這些騙人的“勾當“,老百姓見得多了。
“噹噹不一樣,噹噹不可能都全上。“這就是我比較客觀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