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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古紅巖多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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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蓮子139032411
忽悠就是白話,有時也就是欺騙的意思。所以,在工作和生活中不能隨意的忽悠人,否則,久而久之就會不被人理解,失去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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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字本論
“忽悠”一詞
“忽悠”一詞在普通話中早已有之,其含義為“晃動”,如:漁船上的燈火忽悠忽悠的。表示“欺騙”“玩弄”義的“忽悠”原是東北地區的一個比較有特色的方言詞語。
在東北方言中,“忽悠”本指“能言善談”,後因趙本山《賣柺》等系列小品的影響力而紅遍大江南北,與此同時,小品賦予了“忽悠”新的含義,即我們今天所理解的“欺騙”“玩弄”。
2002年春節聯歡晚會上,趙本山、高秀敏和範偉主演了小品《賣柺》。《賣柺》一開始,趙本山就對高秀敏說:
“你還不瞭解我嗎,還管我叫大忽悠呢。我能把正的忽悠斜了,能把蔫的忽悠謔了,能把尖人忽悠囁了,能把小兩口過得挺好,我給它忽悠分別了。今天賣柺,一雙好腿我能給它忽悠瘸了!”
這裡所說的“忽悠”就是“欺騙”“玩弄”,但比“欺騙”更加生動形象,忽忽悠悠、忽忽閃閃、欲擒故縱讓你上當、讓你受傷。
“忽悠”現象“忽悠”作為一種社會現象,似乎也有隨著“忽悠”一詞的流行而氾濫的趨勢。開啟電視,各種商品推銷;走出家門,各種虧本清倉。忽悠的範圍也從商界擴充套件到社會各界,忽悠的手段也是層出不窮。更可怕的是,人們心理的變化,很多人居然以忽悠為能事,以看忽悠為樂事。
“忽悠”,說白了,就是“欺瞞和欺騙”。關於“瞞”和“騙”的危害,魯迅先生早就一針見血地指出:“華人用瞞和騙造出種種的逃路來,而自以為是正路。在這路上,證明著國民性的怯懦、懶惰而又巧滑。”
因此,反忽悠刻不容緩,治忽悠勢在必行,正如馬未都在《忽悠》一文中所說:
“忽悠已成為全社會的痼疾,傳染性極強,儘管大家深惡痛絕,但總沒有醫治之方。今天這個社會,有點兒你唱罷來我登場的味道,笑貧不笑娼,有奶就是娘,誰能忽悠誰是豪傑。我的態度是,懲治‘忽悠’就要拿出我咬雪糕的精神,豁出去牙痛,一次指定根除。”總結“忽悠”一詞在普通話中本是“晃動”之意,後來因為受到東北方言的影響而產生出“欺騙”“玩弄”之意。
提到“忽悠”這個詞,大家可能第一反應它是一個貶義詞,也是一個人積聚負能量的行為,其實它也是具有正能量的行為。就像謊言它有善意和惡意的區別。
“忽悠”顧名思義就是誇大其詞,使人相信所說的話,從而達到某種目的。帶著善意的“忽悠”是被大家理解和支援的,我可以肯定的說誰沒有說過善意的謊言,誰又沒有用善意去“忽悠”過別人呢?
就像大家常會對一個膽小者說:“你是最勇敢的”。我們之所以這樣“忽悠”他,是善意的,是要他變得不在膽小。我們也常會對失去生活信心的病人說“這不算什麼,明天一定會好的”。這都是為別人著想,是善意的“忽悠”。可能我們天天在被人“忽悠”,也可能天天去“忽悠”別人。只要善意就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