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我一個朋友特別苦惱,他的女友總是以公共場合不能牽手,天氣太熱不能擁抱或摟著睡覺很熱為理由拒絕他的親暱行為。最重要的是兩個人都是二婚,之前經歷過了感情。而且,除了對他以外,對其他男的都比較熱情,說笑打鬧都可以。我朋友一說呢,就抱怨他小氣。我主張他倆分手,大家覺得兩個人有必要這麼過下去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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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淚之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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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雲樵夫
這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女朋友可能比較害羞,熟悉程度還達不到擁抱的程度。
2、你對他的瞭解還不夠,她不能足夠相信你。
3、擁抱的場合不對,她擔心太尷尬。
如果是以上幾條,她平時對你又非常真誠,我覺得還是多交往段時間,畢竟你真心喜歡她。
如果她對你忽冷忽熱,不太在乎你,那我覺得她要麼瞧不起你,要麼還有其他的想法。即使你再喜歡她,遇到這樣的人,直接分手是最好的結果。不要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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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張志輝50
謝邀!1.首先問樓主你與女友談婚說愛的時間多長?2.雙方要深入瞭解,不能把婚姻兒戲玩耍。3.至於樓主在什麼場所去摟你女友?在較僻靜的地點也是如此嗎?4.你有無先示意或說句“我愛你……”,或有不文明的魯莽舉動?5.在不瞭解女友的前提下,要尊重女友的人格,性急“吃不了熱豆腐”。故我奉勸樓主上述幾點對照檢查自已,是耶!非耶!只有你自己心裡最清楚?!況我是不喜歡聽片面之詞的,供僅參巧。
題主說了都是二婚,又說是女友,那我可以理解為,兩人都離婚了,正在交往期,還沒結婚。在交往期的人,女方不讓男方在公開場合牽手,擁抱,這說明不想將關係公開,不想公開就意味著她還在選擇,沒有下定決心跟他在一起。對其他男的熱情,也可以說明她在尋找更合適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