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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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尼莫魚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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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皇的美食
如果非農業種植弄徵地,要弄清楚土地所有權和土地性質,由縣裡勘測屬於耕地的就很難用了,除非轉為鄉鎮企業,非耕地性質的由村裡到鄉里縣裡國土局一級一級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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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說拆遷
此問題可能是企業個人等需用地者提問的。徵地屬於集體土地上拆遷範疇,應依《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履行法定程式。大致流程是:一、縣級政府得到省級政府的農用地轉用及徵地方案批文;二、縣級土地部門按本級政府批准的《徵地拆遷安置方案》進行補償置;三、需地企業或個人再透過與縣級政府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建設。
從上列程式看,手續繁雜、耗時耗力。很多急需用地企業個人等不急了,會採取私下與個別農戶簽訂土地買賣協議或者以租賃方式在農用地上進行建設。此兩種在農用地上進行建設,按現行法律都是不折不扣違法行為,其建設都是違法建設。從現在國家嚴厲打擊違法佔地、違法建設高壓態勢看,將面臨很大違法成本。
如何解決急需地者的矛盾呢?筆者認為除了履行法定徵地手續獲得用地資格外,亦可透過租賃或買賣已經取得國有建設用地手續土地進行建設。且不可盲目行事,時下實踐中‘盲’建風險極大。
個人是無法徵地的,因為土地是國有資產,農民只有使用權,國家如果需要用地,是可以收回去的,一般會給農民相應的補償,補償也是按各個地區經濟情況而定,每個地方都有統一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