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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妖妖零么么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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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溪782
教師減負需釐清學校的邊界
前不久,看到一則材料說,一位中國校長到美國考察,與一位美國老師走在大街上,見一群學生打架,情急之下,想隻身上前去禁止。但同伴的美國老師,卻很淡定,只見他拿出手機報了警後,無事一般地走開了。對此,那位中國校長很不解。然而,美國老師卻認真地對他說,學生在校外打架,那是警察管理的事情,應該讓警察去處理,而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報警,至於其他事情,他無權過問,也無能力過問。中國校長愕然。
仔細想了想,美國老師淡定得很有理由。因為,美國是一個高度法制的社會,每項工作法律界定得都很清楚。如警察管理治安,老師管理教學等等,職責權力邊界分明,所以都能各負其責,井然有序。反之,就是瞎摻和,添亂。而中國則不同,當老師強調的是靠個人魅力,推崇的是要有父母般的奉獻精神,因此,只要是學生的事,不管是何時何地發生的,都會牽扯著老師的神經。更何況是打架鬥毆這樣的全體事件呢?所以,中國校長愕然,正常。
我不禁為中國校長點贊,因為見不平相助,見擾亂止亂,這是我們中國教師的教育良心和職份。這位校長肯定是一名非常優秀的校長,因為他雖然身在異國,眼見學生打架,竟毫不猶豫地想著前往制止,這是敬業精神的很好體現。但是他卻全然忘記了自己的能力是永遠不夠的,因為是在國外,即便是在國內,如若打架的不是自己學校的學生,恐怕他也很難制止那場打架吧。這就是職責和許可權的妙處,越權如越山,很難湊效。
但是,在中國發生在各行各業的越權現象卻屢見不鮮。教育行業更為普遍,反之,就是失責。如學生在外打架,老師見了不管,這個老師的師德就有問題。誠然,如果學生在學校內出事,追究學校和老師的責任屬於情理之中。但是,學生在外偷盜,被抓了,追查責任,“學校是怎麼教育的?”學生在外溺水、遭性侵、遭欺凌……在家煤氣中毒、遭遇意外情況等等,學校和老師都有被問責的可能。儘管學生的遭遇讓人同情和痛心,但如追究老師和學校的責任,就未免過於牽強了,畢竟老師不是孫悟空,沒有變身法,能校內校外,時時刻刻都監管好那麼多的學生。
如果說,這些情況是與學校和老師工作有關,承擔一定的責任是可以理解的。而有些情況就是有關單位故意塞責給老師和學校,這就真有點勉為其難了。如艾滋病預防、綜治工作、防洪搶險、計生工作等等,當然,從娃娃抓起很好,小手拉大手也不錯,但這侵佔了老師上課和學生學習的時間。況且,以小影響大,過份強調外因,作用應該不會很好,那麼,這樣做除了虛張聲勢,功利目的之外,作用真的寥寥,受苦的還是老師和學生。
學生的成長固然需要各方面的教育指導,但是責任多了,邊界非常的模糊。教師到底管什麼,本質工作是什麼。這些問題不釐清,工作就難以很好地開展。老師工作忙,肯定累;但不務正業般心煩的事多,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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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現在的家長就只管快活那幾分鐘播個種,剩下的都該老師來操心了?問這種問題的人是不是腦殼被門夾破瞭然後進了漿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