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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花郎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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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炎藥兒
昨晚上聽了地下絲絨樂隊50週年音樂會,第一次現場感受到搖滾樂的魅力,有一些發言權,回答這個問題。
喜歡搖滾樂的人首先年齡相對小,滿場都是二三十歲的男男女女,雖然目測也有幾個超過40歲的觀眾,但他們有的是陪孩子來,有的是來看個新鮮(拿著相機)。同時,這些年輕觀眾也收入較高,買得起成百上千的門票,著裝名牌時尚。
其次搖滾樂的互動方式相對更直接、熱情,昨晚的音樂會晚了將近一刻鐘,而且首先播放紀錄短片,在播放過程中,映出樂隊成員,觀眾的掌聲、口哨聲此起彼伏。當音樂會到達高潮時,起立晃動的、衝下樓梯的、和其它觀眾肢體接觸的年輕人,已經把音樂廳變成戶外體育場,非常之嗨。
第三,搖滾樂聽眾對超大音量、超重節奏的持續具有很強的忍耐力、承受力,我本來覺得很吵,幾乎聽不出吐字發音,想要退場。幸好音樂會較短,高潮來臨,隨著大多數觀眾的興奮,見證了全程。
第四,古典樂要求觀眾保持安靜,搖滾樂卻是音量大到觀眾很難交頭接耳,結果都會漸漸全身心投入於音樂中。在強烈的刺激下,耳朵、心臟幾乎很難受的情況下,必須有身體的配合,才能釋放聆聽的激動和感受,這就是搖滾樂的魅力。
當然,搖滾樂為了音樂會和聆聽的節奏感,也有非常輕柔抒情的作品。昨晚的第一首曲目就很美。
就我看來,搖滾樂是一種很直白的宣洩,恣意的去表達自己所想,自己所愛,自己的痛苦,自己感受到又想傳達的一切。
古典樂的編曲更復雜,更多元化。它就像是一個球,可以讓一束光在球中以各種姿態反射,每一種反射都可以顯現不一樣的絕美。
傳統來講,可能會認為搖滾樂的擁躉就很熱血嗨的起來。因為樂曲表現能力強,聽的人能夠很直白的獲取其中的內容並表示出認同感。而古典樂則相對來說趨於多重化表達,在許多人面前可能會顯得複雜,喜歡的人無可自拔,不喜歡的人彷彿與它隔著山海。
自己在音樂上是個雜食者,古典也喜歡,民謠也喜歡,搖滾也很喜歡。在臺下跟隨著樂隊嗨起來,與在音樂廳聽到完美演繹的興奮感,都讓人無比激動。有一次在聽俄羅斯人演奏的柴一,雖然前期狀態不佳,在最後第三樂章鋼琴簡直“垂死病人驚坐起”,贏得了全場興奮的叫喊。我想那一刻,大家都是狂熱的。這樣的狂熱,這樣的熱愛,並沒有什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