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條例(Navigation Acts), 英國曆史上關於航海貿易的一系列立法。最初的目的是為了鼓勵發展英國的航海事業和海外貿易。1381年 理查二世頒佈英國最早的航海條例,1485年和1540年又陸續訂立。1651年,英吉利共和國政府針對當時英國海上貿易的主要競爭對手荷蘭頒佈的航海條例規定,凡從歐洲運往英國的貨物,必須由英國船隻或 商品生產國的船隻運送;凡從亞洲、非洲、美洲運往英國或愛爾蘭以及英國各 殖民地的貨物,必須由英國船隻或英屬殖民地的船隻運送。英國各港口的漁業進出口貨物以及英國 國境沿海貿易的貨物,完全由英國船隻運送。這些規定排擠了荷蘭在 國際貿易中的作用,危及荷蘭的海上利益,導致1652年的 第一次英荷戰爭。荷蘭戰敗,被迫承認這一條例。1661年頒佈的航海條例重申1651年航海條例的主要內容,規定某些產品只能運送到英國和愛爾蘭或英國其他殖民地。1665年爆發 第二次英荷戰爭,英國戰敗,航海條例稍有放寬。1651年以後頒佈的航海條例是為了壟斷英國和殖民地的貿易,維持 英國殖民地對英國的依賴,限制殖民地的 經濟發展。但同時,也給殖民地的經濟帶來了正面效應:對美國南部,造船物資和靛藍的生產受到鼓勵,菸草、稻米等產品獲得了可靠的市場;對北部,船運業主得以免受法國、荷蘭、西班牙等國 商船的競爭。1672年和1692年英國政府又先後頒佈航海條例。隨著 英國工業革命的完成,英國開始實行 自由貿易政策。到1849年廢除大部分航海條例。1854年,外國的商船被准許從事英國沿海的貿易。至此,航海條例所規定的限制完全取消。
航海條例(Navigation Acts), 英國曆史上關於航海貿易的一系列立法。最初的目的是為了鼓勵發展英國的航海事業和海外貿易。1381年 理查二世頒佈英國最早的航海條例,1485年和1540年又陸續訂立。1651年,英吉利共和國政府針對當時英國海上貿易的主要競爭對手荷蘭頒佈的航海條例規定,凡從歐洲運往英國的貨物,必須由英國船隻或 商品生產國的船隻運送;凡從亞洲、非洲、美洲運往英國或愛爾蘭以及英國各 殖民地的貨物,必須由英國船隻或英屬殖民地的船隻運送。英國各港口的漁業進出口貨物以及英國 國境沿海貿易的貨物,完全由英國船隻運送。這些規定排擠了荷蘭在 國際貿易中的作用,危及荷蘭的海上利益,導致1652年的 第一次英荷戰爭。荷蘭戰敗,被迫承認這一條例。1661年頒佈的航海條例重申1651年航海條例的主要內容,規定某些產品只能運送到英國和愛爾蘭或英國其他殖民地。1665年爆發 第二次英荷戰爭,英國戰敗,航海條例稍有放寬。1651年以後頒佈的航海條例是為了壟斷英國和殖民地的貿易,維持 英國殖民地對英國的依賴,限制殖民地的 經濟發展。但同時,也給殖民地的經濟帶來了正面效應:對美國南部,造船物資和靛藍的生產受到鼓勵,菸草、稻米等產品獲得了可靠的市場;對北部,船運業主得以免受法國、荷蘭、西班牙等國 商船的競爭。1672年和1692年英國政府又先後頒佈航海條例。隨著 英國工業革命的完成,英國開始實行 自由貿易政策。到1849年廢除大部分航海條例。1854年,外國的商船被准許從事英國沿海的貿易。至此,航海條例所規定的限制完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