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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為教育操碎心的歷史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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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口水雜談
察舉制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它的確立是從漢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開始的。察舉制不同於以前先秦時期的世襲制和從隋唐時建立的科舉制,它的主要特徵是由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並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察舉制始於漢武帝時代。是一種自下而上的選官辦法。兩漢時期選官的標準是人的德行。至六朝時期發展為九品中正制,選官的標準是門第族望。為適應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封建國家統治的需要,兩漢時期推行新的選官制度,包括察舉、徵召等。察舉即選舉,是一種自下而上的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是兩漢選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徑之一。漢武帝令郡國每年舉薦孝、廉各一人,建立起人才選拔制度。孝廉成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徑。西漢時主要是以才能和品德為推薦標準,東漢初重孝廉;但發展到東漢後期,門第族望成為選舉的依據,使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發展形成並發展起來。九品中正制,又稱九品官人法,是魏晉南北朝時期重要的選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為了拉攏士族而採納吏部尚書陳群的意見,於黃初元年 (220年)由命其制定的制度。此制至西晉漸趨完備,南北朝時又有所變化。它上承兩漢察舉制,下啟隋唐之科舉,在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上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國封建社會三大選官制度之一,從曹魏始至隋唐科舉的確立,這其間約存在了四百年之久。這種選官制度,實際是兩漢察舉制度的一種延續和發展,或者說是察舉制的另一種表現形式。
使普通百姓得以通過後天努力進入仕途
2 打破了士族地主壟斷官場的特權
3 以思想道德為準繩,增強了政、府的執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