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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龍帥z

    很多事情,直到發生了,才能引起家長的注意。早幹什麼去了呢?做好孩子的監控監管就那麼難嗎?

    不充錢在手機裡或是鎖定這項業務,把手機設定成飛航模式 或者把這個遊戲需要使用的許可權比如發簡訊打電話等功能關掉。

    趕緊收集孩子充話費的證據。證明是孩子在玩手機,將這筆錢充了話費了。然後向客服申請。看客服可不可以返還這筆話費。一般證據充足的話是可以返還的。

  • 2 # lub大蘿蔔

    未成年人購買網路虛擬產品是嚴令禁止的,如需購買則是需要家長進行操作,退款需要聯絡遊戲所在平臺客服,提出未成年人消費進行退款,同時需要提供是小孩本人操作進行充值的證據,小孩賬號所購買東西的明細,充值流水,和充值記錄等,如平臺不同意進行退款可以聯絡第三方如記者等介入協助,同時也需要聯絡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等相關機構進行輔助維權,如果還不同意退款且在你本人所提供的證據真實有效的情況下可以對相關平臺進行起訴。管控未成年人手機消費則需要限制小孩玩手機的時間,理性的告訴他錢的概念,讓小孩去社會上體驗一下賺錢的不易,然後家長也要對自己的密碼進行有效的保管,切記!不可用簡單的密碼!如生日或某些紀念日等,同時如果支付時小孩在旁邊的話一定要保證小孩不會看到密碼,同時不要設定指紋,面部或者小額免密支付這些,一定要保證付款時是需要輸入密碼的,同時也給手機和對應軟體加上密碼,小孩需要時拿過來解鎖,不能說出密碼,如還是不放心可以在小孩玩的地方安裝攝像頭,以防萬一,方便取證。希望採納,謝謝。

  • 3 # 亡命成都不如早點回家

    由於手機的普及以及遊戲的全面爆發,兒童玩遊戲不理性消費,已經成了社會中的一種常見的現象,不少家長都再問如何能講充值的錢退回來?國家有規定嗎?

    《民法總則》第十九條: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如果充值行為是和智力、年齡相適應的,則一般不可以申請退款)。也就是說如果是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過度遊戲消費是可以申請退款的,但是難度較大因為這個不好舉證,八歲以上的已經有了一定的消費意識,但由於還屬於未成年人是可以協商退款。必須注意就是其中的“智力”和“年齡”相適應的情況。

    關於遊戲收費國家還沒有明確的指示,但是管控遊戲收費應當是以家長為中心,很多家長覺得帶小孩麻煩,圖個省事就講手機直接扔給了孩子,而自己手機內小額支付有沒設定密碼,導致孩子一天內充值上萬,事後十分後悔,央求遊戲平臺退款不果。雖然家長有責任,但是我認為遊戲平臺也有,他們怎麼會讓一個未成年人註冊遊戲賬號呢?單日充值過多時為何沒有提醒呢?

    目前來說就去年9月21日騰訊遊戲總監王磊在國家網路安全宣傳週上表示,接到不理性消費投訴,並且認定為未成年人行為時,公司一律退費。但是就像上文的“年齡”和“智力”一樣,不理性消費的概念很模糊,沒有一個明確的指標,所以建議各位家長多多培養孩子的消費意識與監督孩子理性消費,這是對孩子終生受益的事情,切莫到了最後悲傷逆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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