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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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風雨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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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57197
見過不要臉的人,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人。天下竟有這麼不要臉的人!!!你與他們只是有生物學上的血緣關係,這就相當於大馬路上碰上一個同姓人,你說咱們五百年前是一家,你將來的遺產必須讓我繼承一樣的荒唐。所以沒有任何法律上規定的贍養義務。相反在法律上講,他們還犯了遺棄罪,不告他們讓他們吃牢飯就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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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正圓說法
按情理,不應該,因為你養我小,我養你老。按法理,得看具體情況。
1.如果與養父母形成收養關係,那麼對生父母因已與養父母形成收養關係而脫離,無須贍養親生父母。
2.如果只是拋棄而被其他親屬照顧,如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這樣與親生父母的親子關係並未脫離,因此還是免除不了贍養義務。但是由於此前父母未盡撫養義務,被拋棄的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出未成年時的撫養費,根據民法典規定,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不適用訴訟吋效。這給被拋棄的子女也算是一個救濟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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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橫嶺側鋒
有些人不知語文課學沒學,你提問的這個問題是第一人稱,還是第二人稱,還是第三?鬧不清你這是誰在說誰。沒有書寫表達能力,就不要在外面丟人顯眼了好不好!
不應該贍養。
“獲得權利的前提是履行義務”是一項法理原則。
未履行撫養義務,無權主張贍養。
還要追責遺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