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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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陽光中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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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熱通1967
只要業主委員會沒罷黜物業公司,那就該交物業費就交!同時,還要求物業及時維修。
如果重複幾次後,維修不好,沒有有效解決問題,業主可以提其它要求,與物業協商,如果沒有達成協議,業主可向《消協》或城建主管部門投訴。提出要求,由管理監督部門,提供公權力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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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情為a何物
像這樣的物業公司壟斷,不在少數。以他們的話說就是,為了小區的容貌,統一安裝,統一管理,像這種物業公司就應該去死!聯合小區大部分業主齊心協力趕走這家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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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丫丫4492
要政府,責任開發商來負。房屋建築由其是民宅,都有較長的保建期。各個部位的構建質標的,都有約定,在開發商拿批建準建時就規定在內了陽臺3年沒有超開發商的部位保建質的期,方然由開發商來負責的。所有人物資費,都有開發商來出。找物業公司直接與房管局聯絡,房管局是開發商建房交付使用的管理行政,行政部門。最後政府職屬權市的行政職能。所以,最後解決終結在市政府。
地一步找物業公司——房管局——建設局我——市政府。
物業統一收費安裝陽臺(應該是鋁合金等封閉陽臺結構),陽臺防水細節做不到位很容易引起漏水。發生漏水要積極、專業的去處理,三年多修不好,可能是判斷有問題,維修不認真。業主可以與物業多溝通,協商不成可透過訴訟主張自己的權利。以上不影響業主繳納物業費,除非業主有證據表明物業未按照物業服務協議履行自己的義務,否則,業主必須按合同及時繳納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