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天下雜談胡侃
-
2 # 深邃秘境
最初是宇宙一粒塵埃!
於千萬年裡吸收天地精華,
日月星辰照射。
感恩種種際遇了得,
遇到天、遇到地,
邂逅Sunny和空氣。
孕育最初人類!
但,塵歸塵,土歸土,
我們終將回歸宇宙去。
-
3 # 承椿888
人是最初是什麼?
人類開祖始祖形成過程,人類起源是盤古利用空間115種物質元素,(科學家研究113種)最小物體,氣態微粒為原材料,使用人類不可理解的十一:維度智慧,無所不能的法力科學原理,根據自已生理特點,取出自己身上丁點物體基因種子駐入,派生自己丁點低靈魂駐入。由靈魂肉體構成綜合個體人類生命。
後來由人類自己,自已傳宗接代,承傳延伸到今天。
所以這是人類最初情況。
對於“真正”的人類最初是什麼模樣,我們知之甚少,他們沒有照片和圖畫留傳下來。不過在古代土壤的最深處,我們能不時地挖到他們的幾片骨頭。這些骨頭與一些早已在地球表面消失的動物們的碎骨靜靜地躺在一起,昭示著地球的巨大變遷。人類學家,也就是那些把人類當作動物王國的一員,終其一生來潛心研究的淵博科學家們,拿到這些碎骨,長時間的加以揣摩,現在已能相當精確地複製出我們早期始祖的模樣來了。 人類最早的祖先是一種外表醜陋、毫無領力的哺乳動物。他不僅身材比現代人矮小許多,而且長期的風吹日曬,還使他的面板變成了難看的暗棕色。他的頭上、手上、腿上以及全身的大部分面板都覆著長而粗糙的毛髮。他的手指細而有力,看上去像猴的爪子。他長著一個低陷的前額,下顎看起來像那些慣於把牙齒當刀叉的食肉野獸。他赤身裸體,除偶爾看見咆哮的火山以燃燒的岩漿和濃煙吞噬大地,還不知道什麼是火。 他住在大森林的陰暗潮溼處。直到如今,非洲的俾格米原始部落還住在這樣的地方。當他感到陣陣襲來的飢餓,他就大吃生樹葉和植物的根莖,或者從憤怒的鳥兒那裡偷走鳥蛋,餵給自己的孩子。運氣不錯時,經一番漫長而耐心的追逐,他能抓到一隻松鼠、小野狗或老鼠什麼的,開開葷。他吃什麼都生吞活剝,因為他還未發現經火烤過的食物味道要好一些。 白天,這些原始人在莽莽林海中四處潛行,尋找可吃的東西。一俟黑暗降臨大地,他便把自己的妻女藏進空樹幹或巨石後面。兇猛危險的野獸遍佈他的四周,它們慣於在夜間悄悄活動,為它們的配偶和幼仔尋找食物。它們很喜歡人肉的味道。這是一個你要麼吃野獸,要麼被野獸吃的世界,人類早期的生活非常悲慘,充滿了恐懼和痛苦。 夏天,人類被烈日炙烤;冬天,他的孩子凍死在自己懷裡。當他不小心弄傷了自己(追獵野獸是很容易摔斷骨頭或者扭傷腳踝的),沒人可以照顧他,只能在驚恐和疼痛中自生自滅。 就像動物園會充斥著動物們林林總總、稀奇古怪的叫聲一樣,早期的人類也喜歡發出急促不清的怪叫。也就是說,他不斷地重複著一些相同的胡言亂語,因為他喜歡聽見自己的聲音。日子長了,他突然意識到,可以用這種喉部發出的聲音去提醒同伴。當某種危險悄然接近的時候,他便發出具有特定含義的尖叫,比如“那兒有一隻老虎”或者“這邊來了5頭大象”。同伴聽見他的警告,也向他回吼幾聲,表示“我看見它們了”或者“我們快跑開藏起來吧”。這大概就是所有語言的起源。 可正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