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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實現一個曉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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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曉曉82527935
我舉兩個例子:
其一,很多年前有一位退伍軍人,分配到鄉里當副鄉長時已經結婚(包辦婚姻),多年後和女同事有染,帶著四個孩子又沒有文化的妻子,天天到鄉里鬧騰(那時作風問題是大事),結果男女雙雙被開除,開除後男人立刻離婚,淨身出戶和女同事遠離家鄉,從此杳無音信……
沒見過什麼世面的妻子,本來以為男人能迴歸家庭,現在連影子都沒了,一氣之下,把新仇舊恨全部怨恨到幼小的孩子們身上,她的思維是:你們是你父親的種,他不你們,我憑什麼要?於是這位母親立刻改嫁了,扔下四個沒成年的孩子。
可憐的四個孩子(大姐13歲),帶著弟妹找過多病的爺爺(奶奶早就過世),但爺爺已經無能為力,找過還算年輕的外公外婆,他們都是女兒黨,除了罵他們的爸爸外連飯都不管就攆出家門,後來也找過媽媽(因為媽媽也嫁的不遠),媽媽更狠,理也不理,任憑孩子們流浪!
從此還是孩子的大姐,扮演著家長的角色,弟弟妹妹們也沒辦法完成學業,能餓不死病不死就是最大的幸福了!多少年後,他們都成家立業了,姐妹兄弟們見面還是抱頭痛哭,也感謝大姐的付出,對大姐非常好!
其二,前幾年我身邊有一位姐姐16歲,計劃生育不緊張了,父母想再生一個兒子,結果生下來又是女兒,更不幸的是小女兒生下三天母親去世了(條件不好沒去大醫院),父親的痛苦憂傷可想而知,天天借酒澆愁,16歲的姐姐學也不上了,只能扮演母親的角色,很多人都讓把小女孩送人,父親也同意說小女孩是掃把星,很不喜歡。
可是,姐姐怎樣都不同意,每次來人抱妹妹,姐姐都死命抱著悽慘的哭喊著不讓,有一次姐姐不在家,回來知道妹妹被包走了,在父親面前馬上割腕自殺,嚇得父親中間人又把妹妹要了回來,從此再也沒人敢提這件事了!
姐姐二十歲時出嫁了,什麼條件也不要,唯一就是讓妹妹和自己一起生活,現在她們也都生活的很好,姐姐的行為也是當地的傳奇!
我想對這位哥哥說:父母給了你們生命,命裡就註定你們是兄妹,與年齡差距無關,與家產無關,就要相親相愛,如果你把妹妹送人了,將來你會非常後悔,記得有部電視劇《你是我兄弟》看了後,你就會更加明白:什麼是哥哥、什麼是家庭突變、什麼是一夜長大、什麼是兄長的責任!
你父母不可能是孤兒,現在條件好很多,讓親朋好友幫一下忙,這種情況也可以找政府申請幫助,養大妹妹不是難事,做個讓妹妹引以為傲的哥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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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今天也帥的不可理喻
不論是姐姐與弟弟還是哥哥與妹妹,情理上來說都是應該的。法理上,哥哥是成年人且應該算為第一順位監護人,也應該照顧。“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但是不論照顧或不照顧,外人都不應給予當事人太大非議,不夠了解情況的基礎上的高談闊論只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回覆列表
父母不在了。世界上唯一最近的親人只有一個妹妹了。還有什麼理由不珍惜?互相幫扶著活下去,活出個人樣。讓父母含笑九泉,不好嗎?
如果連親妹妹都能捨棄,還會在乎你的友情和愛情嗎?此人心太寡情,連朋友都沒的作了。只要有足夠的利益,出賣你,對他來說還不是分分鐘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