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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演珂

    不一定,婚姻幸不幸福在於你找了個什麼樣的人,有責任感的人不簽訂協議也願意承擔責任照顧對方及孩子,沒有責任感自私的人簽了協議也不頂用

  • 2 # 法律人的故事

    不一定更幸福。我們不能說人家簽訂了“育籤協議”的好和不好,因為我們家裡沒有簽訂過類似協議,也沒有口頭約定過有類似相關的協議,也沒有在實踐中進行過類似的協議。

    這個主要要看夫妻二人如何看待這樣的事情了,我們小孩現在10個月大了,小孩出生後,基本就我們夫妻二人在帶小孩。當然妻子承擔的肯定多,我這個人比較喜歡睡覺,特別是小孩在晚上容易醒來,我基本上困的不行,困得眼睛都不想睜開,妻子也從來沒有抱怨過,她都任勞任怨的晚上哄著小孩,讓小孩尿尿、吃奶等。

    我是必須晚上睡好覺,不然第二天就無精打采的,當然小孩的衣物髒了,我就主動洗一洗,這個不用妻子操心,家務活呢,不忙的時候我都主動去分擔,做飯也是我兩配合的在完成。所以我兩個還從沒有為管小孩而吵過架,反而配合的是相當的好。

    所以這個事情,雙方的責任不一定要劃分清楚,主要要依靠雙方各人的自覺程度,雙方相互理解、換位思考、互相包容。不然兩個人就會為小事斤斤計較,這樣即使協議簽訂了,也不會多麼幸福的。

  • 3 # 信宜妹阿婷

    我覺得不一定呢!孩子是兩個人的當然都有責任和義務來打理照顧,不用籤什麼協議,也一樣可以過的很好,我的妹妹一家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我妹妹96年的,3年前和他老公認識,不顧家裡反對還是選擇他老公,到現在都懷二胎了,其實我自己都好羨慕她的有個那麼可愛的女兒和愛她的老公,雖然生活沒有那麼富裕,但是她說她也不後悔當初的選擇,我們也只能默默的祝福她。她老公也算勤快,每天下班都會幫她打理家務照顧孩子,洗衣服換尿褲,哄孩子睡覺,所有的收入都交給我妹支配,現在還不是一樣過得很好,其實如果真正相愛的兩個人是不需要簽訂什麼協議來規定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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