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31
回覆列表
  • 1 # 音爆社

    首先,網際網路是商業社會和科學技術發展到一定程度後出現的一種新型的交流和溝通的思想方法及規則工具。

    一、網際網路只可能申請專利權,無法界定產權

    因此,題主這個問法本身是不太準確的,網際網路本身是一種抽象的思想方法或規則工具,其發明人最多隻能申請專利權,但談不上產權的概念!

    這好比你問滑雪運動的產權是誰的、國際象棋的產權是誰的、火力發電的產權是誰的一樣,這這些本身都是人類發沒明的一種幫助人們更好生存的方法和工具規則而已,這些不想某一種指向明確具體的專利,可以有專利權人。

    因為產權是必須有明確的權利客體指向和邊界的,否則你很難界定到底誰在佔有它?即使像無形財產的商標權,你也必須有具體的文字,影象,顏色,聲音等組合成一個具體的資訊組合,這樣你擁有了這個商標之後,別人就不能再申請或擁有了。

    二、放棄網際網路專利的發明人和世界上第一個網站

    而網際網路顯然不一樣。網際網路的前身3W全球資訊網最早的發明人是英華人:蒂姆·伯納斯·李。

    1989年提出了超文字的概念,後來經過發展規範形成了如今的HTTP。

    1990年他又釋出了第一個伺服器和客戶端編輯程式World Wide Web(WWW)。

    1990年12月,歐洲核子研究組織Cern率先發布了全球第一個全球資訊網站: info.cern.ch,,這也成了歐洲核子組織的官網。

    蒂姆·伯納斯·李被譽為“網際網路之父”,但他卻放棄了申請專利權,否則,目前幾乎所有與網際網路有關的應用,都必須像他繳納專利使用費,若果真如此,他很可能會坐著成為世界首富。

    當然,專利保護也是有年限限制的,這主要是為了推動商業和科技進步,防止發明人一勞永逸後,坐享其成利用專利阻止其他人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的創新--比如當年的飛機發明人萊特兄弟就幹過這樣的事。

    三、美國實際擁有全球網際網路根域名的解析管理權

    1.美華人掌管全球根伺服器。網際網路雖然是英華人發明的,但全球網民訪問網際網路都必須用到域名解析服務(DNS),而全球的根域名伺服器共有13臺:1個主根和12個輔根,編號從A到M。

    美國10臺(含1個主根伺服器),歐洲2臺(英國和瑞典),亞洲1臺(日本)。所有.com,.net,.org等頂級國際域名,都需要海外的伺服器解析。

    2.ICANN:網際網路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

    ICANN是一個管理全球網際網路域名和IP地址的非盈利組織,但最初它的前身實際上也是由美國政府控制的IANA。

    只是在當今商業資訊化和軍事資訊化的資訊戰年代,各國對美國IANA控制全球網際網路極度擔憂和不滿,才成立了後來的ICANN,但即便如此,幕後掌控ICANN的人力和技術,還是美國勢力在主導。

    四、總結

    2.網際網路的發明人蒂姆·伯納斯·李可以申請專利權,但他放棄了,所以才有了全球網際網路的高速蓬勃發展。

    3.美華人實際控制了全球網際網路的域名解析訪問權,雖然現在有所削弱,但是仍然是美國幕後主導。

    希望我解釋清晰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攝影裡的“糖水片”是怎麼界定的?和真正意義上的大作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