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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想宅哪宅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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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夢想還在路上
你提的問題要分情況。
第一,如果你們已經離婚。而且房子是在婚姻存續期間買的。離婚了,財產分割的時候已經分給她。而你是出於某種原因(比如補償或者彌補………)你在供,你斷供了,銀行會去找你妻子,叫他繼續還。可只有他有房子的處置權,除非你有國家機構認證的法律文書。
第二,你們沒有離婚。
1、你斷供,首先會影響到你的個人徵信。而現在對個人的徵信要求越來越嚴,越來越高。很多地方是出現連續三次逾期或者兩年內6次逾期。你就沒辦法再到銀行做房貸了,甚至其他金融機構的一些貸款也沒辦法借錢了。如果是公職人員,可能會影響到你的晉升,子女的升學錄取。如果被列入失信人員黑名單,可能也沒辦法買高鐵、飛機票了。
2、銀行會催促還款。如果確實有困難暫時還不上,可以向銀行說明情況,申請延期還款。
3、銀行多次催促,你們仍然拒絕還款。銀行會起訴,透過法律途徑催促還款,如果你們仍不還款或者沒有出庭。房子會被強制執行,查封,然後拍賣。
有話好好說,有事好商量。建議你們多想辦法,多和銀行溝通,不要因小失大。如果你們房子是證件齊全的。可以拿去做抵押再還款。別忘了房子的另一種屬性——金融屬性。迫不得已也把房子賣了也不要成為失信人員。
銀行收房唄,你們之前的首付和按揭白交了,因為相當於大部分錢是銀行幫你交的,你的違約對銀行其實已經造成了損失,所以仔細看按揭合約,你基本就出局了,也別有房子拍賣了還能找還你幾個子兒了念想,銀行不可能那麼麻煩地為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