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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民伏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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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浸淫之辭
當然靠法啦,難道要靠德?
不過法和德分兩種,一種是儒家的法和德,一種是道家的法和德。不妨分別看看……
儒家的法自然是從儒家衍生的法家主張,是由上而下的君王立法機制。儒家的德就是由上而下的聖人立言。他們的共同點就是個別人代表天下人,干涉天下人的思想和行動。
道家的法可以說是墨家的《尚同》主張,是由下而上的提取百姓通義的立法機制。而道家的德,就是道德的德,是走路的方式,是遵循客觀規律。
社會秩序維繫主要依靠什麼?這句話有多個概念需要拆分解析,然後才能從整體上進行理解。
所謂社會就是人彼此互動活動的集合。沒有人的互動活動就沒有社會。
秩序是指眾多事物相對的存在狀態符合某種空間或時間或時空的排列及關聯關係,或變化關係。
社會秩序無疑就是人互動存在的狀態符合相應時空的排列及關聯關係,或變化關係。其中自然包括了與人的互動存在狀態相關的物。
則社會秩序維繫,也就是想要“人之互動”狀態保持特定的時空排列、相互關聯關係,或變化關係。
一般來說,讓人的互動保持特定的時空排列、相互關聯關係,或變化關係,必然是為了某種目標的實現而實施的。因此所謂秩序總是帶有目的性的,把相安無事看做秩序是對秩序最為粗淺的解讀。翻看秩序的現實實現結果才能夠讓人們明瞭秩序究竟是什麼,是否為人們想要。
那麼社會秩序的維繫主要依靠什麼?就看所建立的秩序在現實中實現的目標是什麼了?是誰設計並意圖實現這個目標?
就目標實現者來說,其依靠的手段必然包括意識形態的,政治的、經濟的、法律的、軍事的、科學技術的、文化藝術的、道德的等等方面。一般來說各種手段都不會閒置,主要手段則看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何者更多。
這種秩序必然是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夠給社會人群普遍帶來最大價值報償結果的秩序。它不是道德,不是政治,不是意識形態,不是法律,同樣不是經濟、軍事、文化藝術,亦不是科學技術、生產用具,這些都只是為之建立、為之服務的工具。
有人把社會變成了自身用以獲得最大價值報償結果的工具。無論其以什麼政治的名義,意識形態的名義,經濟的名義,法律或道德等等的名義,只要社會為之獵取的事實不改變,所有為之稱為正義、正當、正確——之政治,之意識形態,之經濟,之法律,之道德,……等等亦不過是其向社會進行獵取的工具。
沒有獵取者及消滅了獵取手段(工具)的社會並非是一個平均主義的社會。人們依然會去建立一個按著某種法則使人受到獎賞或處罰的社會。人是屬於有需求本質的生命,趨利拒害就是由需求本質決定的人之法則。這是社會的進步法則,也是人們進行社會構建、推動社會進步的法則。
任由一些人狂歡,進行獵取的社會是不可能被維繫下去的,無論你想依靠什麼來維繫。除非你滅失掉所有的人,或採用超出人的力量的力量來控制人,來使之成為世界的主宰,這亦會讓人包括這力量的使用者走向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