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肖昌洪0304

    這是考驗一個人心態的問題,如果心態成熟的人,會坦然面對,用自己的實際能力回擊不白之冤,如果遇上心態不成熟的人,就會一哭二鬧三上吊,束手無策,潑婦罵街,最後鬧得人見人怨。

  • 2 # Tracy

    長個教訓吧,誰年輕的時候沒碰到過呢,可是鍋總要有人背呀。

    我畢業實習在一個五星級賓館,晚上同時來了兩個團隊,大堂經理過來幫忙,把房間的房卡派給了一男一女,這兩個人過來投訴,大堂經理就讓我頂鍋。因為就因為這種錯誤實習生能背,工作人員背會記大過的。所以我不得不背,還要寫檢查了。那段時間很鬱悶,見人都要說一遍,陷入自己的情緒出不來,後來發現這樣不行,好在半個月後實習結束了,回到學校寫了半個月的論文,順利畢業了。不過這次冤枉讓自己迅速的成長,認識到職場的殘酷,也算經驗吧!

  • 3 # 村嫂小美

    這個事情發生很多年前的事了,依稀記得很清楚,那年我在一個旅遊景區客房部做服務員,剛乾有一個多月,中間就發生那樣被蒙冤的事,客服退房時間十二點,再入住時間為下午兩點,當時退房走的慢,入住的著急,我就趕快打掃,打掃完衛生交房,入住。可先退房的客人又給服務檯說他們丟了項鍊,組長就問我,我說沒看見,她不相信,然後老大也問我,都不相信。我就告訴她們我再去那個房間看看,結果在衛生間門後牆角看見了。那我就趕快用客房內線電話告訴組長,可她在對講機裡又直接說,你是真的剛找到的嗎?唉!當時那個委屈啊!要知道在對講機裡說那等於整個客房部都聽見了。當時想,那個不相信人呢?一條項鍊算什麼,我不可能搭上我的工作去幹那偷偷摸摸的事啊!最後物歸原主,而我卻沒有地方說理的

  • 4 # 繪語說

    所謂不白之冤,要看是什麼事情,如果是涉及法律和個人道德品質方面的,要找出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如果是故意陷害,嚴重的要用法律方式解決;

    如果事情無關法律和道德品質,心平氣和的解釋和找出證據解決,很小的事情,確實是誤會的,也不用非要當面理清,可能是對方心情不好要發洩情緒,等對方情緒平復,再溝通解決;

    以上,要區分故意和非故意,故意的要找出證據,揭穿陰謀,非故意的,不要得理不饒人,人都有犯錯的時候,況且,現代社會,能能發生關係的要麼同事,要麼親人朋友,多一份包容即好。

  • 5 # Iannajiejie

    爭取到該有的補償,拿著單位的最後事實證明,辦理正常的離職手續,奔赴好人家。

    想要解決職場被構陷的問題,

    首先就要把所有有利於自己的事實線索資料收集整理好。

    其次就要找到能解決這件事的最終負責人,用事實材料告訴對方,怎麼處理才能把損失降低。

    最後就要按照正規流程處理問題,提供作證資料,找到有說服力的人將事情陳述一次,讓參與者明白得失,權衡事情最終結果的利弊。

    解決職場問題最有用的資料是:所做過的事情的記錄檔案。

    解決職場問題需要找到關鍵負責人,即是可以一票透過決定的人。

    解決職場問題別走偏路,那麼做只會是製造所謂的把柄,讓有的人提前拿捏著整件事的趨勢。

    解決問題,撇清責任,該走就走,該留就留,儘可能將更多有利於自己的資料記錄把握在手裡。

  • 6 # 吉祥龍愛

    我來聊聊這個問題,在職廠裡遇到這種蒙受不白之冤的事情應該是很正常,但也要看什麼事情,個人認為有以下幾個方面:

    1.如果是同事間的小事,僅僅是個小小的誤會,那就難得糊塗一回,常言道退一步闊天空,忍一步心平氣和,沒有必要去較真兒,一笑而過了之;

    2.如果是公司領導工作失察而受不白之冤,也要看孰輕孰重,不影響工作結果,那就要笑而忍之,畢竟職場上要搞好上下級關係,維護好同事間的友誼,以大局為重,以公司利益為重,清者自清,濁者自濁,自有清白的一刻,領導也會明白寬大的胸懷和容人之量;

    3.如果是公司的領導蠻橫霸道不明事理,但也不影響工作的結果,本人又非常瞭解自己的上司的品性,那也就沒有去爭執的必要,秀才遇上兵,有理也講不清反而會越描越黑,適得其反,吃個啞巴虧長一智吧;

    5.綜合來說,沒有絕對的對與錯,人無完人,要學會自我批評,用讚美的眼光看別人,不白之冤也是相對而言,得饒人處且饒人,你若向陽影子永遠在你身後,人生本來就是這樣,難得糊塗,笑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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