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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千島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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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歐紹永
謝謝邀請;更改自己的名字,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在出生時,將字與輩份寫錯,例林麗萍,而在村上登記時,寫林歷萍。這是字寫錯,當時的戶主也沒注意存在的問題。二,是輩份排下,如他爺爺志字輩,到孫女這裡寫錯,與爺爺同輩,劉次雲,寫成劉志雲。一字之差,輩份混亂。還有音同字不同,邱霞雲,寫成邱下雲,等等。這些有村幹部填寫和自己未覺察造成。解決此事有以下:
一,根據改寫名字的情況而言,若是當初未取好,照樣可更改。先在組自己寫一份申請更改名字事由,組上蓋章。
二,組上蓋章送往村委會蓋章,並且在村上領導批示理由,送鎮政府蓋章鑑字。
三,再去將此紙條由派出所更改。(與此同時)更改須是理由充分,並是當地人口長期居住。
四,有些地方會在此作文章,收取手續,但不多,十幾貳拾元左右。情況這樣,是否提供幫助根據當地為準。
有些人的名字,父母給取的時候沒取好。在現實生活中被人叫著,很容易讓人聯想,很容易造成尷尬。如網路上流行的“操泥馬”。有些小朋友,在學校裡因為名字取得不好,總是被同學譏諷。有些成年人,因為名字取得不好而被旁人當作笑話來叫。改一個好聽的名字,成了很多人的夢想。我們如何在派出所更改個人名字呢?
一、滿足的條件和需要提供的材料。
1,還沒有滿16週歲的人,提出要求換個名字,只能由他的父母,或者監護人,拿著身份證,戶口本,自己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2,已經滿16週歲的成人,由本人拿著身份證,戶口本,村裡或社群的證明,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市、縣公安機關審批,審批成功後,辦理變更,照好相片,換領居民身份證。
二、辦理變更名字的程式,以及需要多少時間。
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在接到群眾的申請材料,五個工作日內,必須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決定。需要上報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上報材料後,應該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決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核准或不核准的決定後,兩個工作日內,必須將結果通知給申請人。
三、注意事項:
1,更改個人名字的人必須向民警,表達自己需要迫切改名字的意願。
2,更改名字的理由必須要充分。比如,這個名字帶有諧音,容易讓人聯想到不文明的詞語。比如這個名字的含義有違法律的規定,很容易讓人想到他是個壞人。
3,更改名字的人,必須向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他個人承擔。
4,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勞改隊裡勞改的,正在勞教所裡面勞動教養的,這些人,不得變更自己的姓名。
5,更改名字的人,依照法律規定,變更了自己的姓名後,原來的姓名作為:“曾用名”,以備查詢。
6,我們一個人一生只能更改一次名字,沒有第二次。
大家改名字一定要小心謹慎。因為,名字改好以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會保險以及很多產權證等等一系列的問題發生,如果不處理好,會產生許多的麻煩,或者是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