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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木子媽媽說

    小朋友之間的矛盾,家長和老師最好都不要參與,孩子一般會自我調節,可能這會兒還互相不理睬對方,過了一會兒又會開開心心玩到一起,要讓孩子學會自己處理這些問題,幼兒園對於孩子們來說也是一個很小的社交場所,也是鍛鍊孩子獨立解決,分析事情因果,處理小小人際關係的平臺,與其家長,老師去參與,不如放開手腳讓孩子自行處理,孩子之間的矛盾都是暫時性的,情緒化的,很容易因為另外一件事情改變自己的想法,比如,孩子因為爭搶玩具造成的矛盾,過了一會兒,可能孩子就會因為不喜歡這個玩具,想要換一個,主動去跟小朋友說好話,和好如初,是不是很可愛?如果家長冒然參與,孩子有可能就沒有勇氣去做這些事情了,相信孩子,他可以處理的很好!

  • 2 # 大江的生活記

    其實孩子之間的打鬧跟成人之間的打鬥時有本質區別的,他們之間的打鬧更多地帶有遊戲的成分,是一種玩耍。在玩耍的過程中,孩子們慢慢學會與周圍小朋友之間該如何交往,對他們來說,沒有吃虧與不吃虧的概念,所謂吃虧不吃虧其實

    是父母的想法。所以孩子們剛剛打過了,眼淚一抹,又摟抱在一起親密無間地玩。

    只要能保證孩子的安全,沒有必要把孩子們之間的打鬥看得過於嚴重。如果讓孩子打回去,這其實是在傳遞給他們一個錯誤的社會交往方式,當孩子一旦形成習慣,以後會變成一個攻擊性很強的兒童。這樣的孩子,朋友比較少,對他將來的成長也是非常不利的。父母要讓孩子多動腦子去思考,想辦法化解和小朋友之間的矛盾,而不是用拳頭解決問題。

    首先,明確應該在什麼時候不插手。一般的打打鬧鬧推推搡搡不會引起傷害,也不需要大人的干涉。不必要的插手只會剝奪孩子獲取寶貴社交經驗的機會。在這種無害的推搡中,他們透過親身體驗來學習人際關係是怎麼回事、怎樣才能和平相處、出現問題時都會發生什麼情況。如果孩子之間有矛盾,你可以示範給他們如何協商和謙讓。比如,如果兩個人爭奪一輛小卡車,你可以再拿一輛來,讓兩個人都高興。如果兩個人爭奪唯一的玩具,你可以建議“輪流玩”。要是孩子們拒絕退讓,你可以施加規則:“要是你們不輪流玩,我就把這個玩具拿走。”然後再建議另外一種在成年人監視下的有趣活動。

    其次,明確應該在什麼時候介入。如果矛盾升級到暴力(打、咬、掐等等),明顯有人會受到傷害,家長應該立刻介入並制止。不要馬上呵斥進攻者,而是先救出並且安慰受傷的孩子。如果你的孩子是攻擊者,先把被攻擊孩子的注意力吸引走,而後把你的孩子帶到一邊。平靜地、毫無怒氣地、簡單地解釋他的行為是不被接受的,“你踢了丁丁,他疼了。”你可以警告他再次攻擊他人的後果:“要是你再這樣,我們就回家了。”發出這樣的警告後,一定要說話算數。

    最後,我認為不要偏袒任何一方。有些家長會在衝突中偏袒自己的孩子、有些則為對方小朋友說話、還有一些家長要追究到底是誰先動的手。雖然可能出於好心,這些舉動卻不恰當。袒護任何一方都是不公平的,也沒有必要追究誰先動手。介入孩子矛盾中時,家長應該是和解使者,而不是法官或者陪審團。誰先動的手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制止這場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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