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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Kefin168

    這種問題涉及比較廣也很難作出判斷,在索賠有效成立狀況下必須是此車因什麼問題曾被登記過臨時牌,一:是否登記臨時牌後銷售商出現過車的使用事故修復狀況而進行廠家系統歸檔進行重新銷售,如果證實有而未告知購車人進行車價打折的那是屬於對購車人的侵權與欺詐行為,證明事實可要求賠償與走法律途徑解決;二:如商品車在之前登記過臨牌是因為系統或工作疏忽所造成,商品車並未被選和未被使用未發生任何故障維修的,銷售商應對新購車人作出合理合法合規的出證,如確實是商品車在廠家終端系統未被銷售過而車也是一切正常狀態下,銷售商未對購車人解答的,購車人可向銷售商索取證據並要求補貼的協商補償問題。

  • 2 # 季驛Kan車

    保留好證據,如果沒有提前告知的話,涉嫌欺詐。如果只交了定金,那就是雙倍返還定金。

    如果交了全款提車了,那就是3倍車款。

  • 3 # 車市小夭

    依據問題的先後,我們先來說說為何新車在交到客戶手裡之前被上過臨時牌照。首先,你是怎樣確認上過一次臨時牌照的?是自己在辦理臨時牌照的過程中?因為現在的臨時牌照管理比較嚴格,一般車管所只提供一次正規臨時牌照。如果需要二次列印臨時牌照,需要有充分和正當的理由。比如車輛發生碰撞或者當地系統升級無法繳納購置稅或是上不了正式牌照。一般能夠發現自己所購買車輛已經被上過臨時牌照的途徑只有這一個。那麼為什麼會出現臨時牌照被打過一次的情況呢?依據小夭多年的行業經驗,有以下兩種可能:

    一、調車

    有很多人說打臨時牌照需要發票、交強險和合格證等,確實需要這些東西。但是很多4店在本店沒有客戶需要的車型時,他們通常會在周邊城市的4S店調車給客戶。如果覺得用拖車不划算,4S店一般都會選擇為車輛購買臨時交強險(幾十塊錢),然後列印臨時牌照將車調回。這也就是出現客戶發現臨時牌照被打過一次的原因之一。

    二、已經銷售出去,但是由於整整原因最後退車。

    4S店銷售出去的新車,由於質量或者客戶本身原因交易最終沒有完成,而客戶已經將車子提走,也會出現這種情況。一般4S店發票都是後開的,所以不存在發票已開的情況。即使發票已開、保險已經購買,都是可以退的。所以,這樣也會出現臨時牌照已經打過一次。

    那麼遇到這種情況如何維權呢?

    首先是你要儲存好能夠證明車輛被打過一次臨時牌照的證據,我們不清楚你獲得臨牌已經列印一次這個資訊的渠道,但是要有足夠證據證明你說的是事實。其次,用證據和4S店進行談判。說出你的訴求,但是不能過分。如果你的要求不過分,而4S店依然不同意,那麼最行之有效的就是:撥打廠家投訴電話。可能對於質量問題廠方會消極一些,但是對於這種車商損壞品牌的行為,廠家絕對不會姑息!而廠家對於4S店的管控是全面的,而且擁有絕對的統治權。因為廠家能夠決定一家4S店能夠獲得多少暢銷的車型以及利潤。

    無論是哪種情況,一定要有確鑿的證據。理性維權,不要把能夠透過正常途徑解決的問題最後搞成一鍋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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