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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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閱覽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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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莞一片天
如果是工作中受傷,在所難免。那麼自己認為必須做工傷認定,就要找能證明你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和資料。例如;工資髮卡就去打銀行流水,廠牌、勞動合同。入職登記表!如果工友出來做證明。是最好不過,當然他也會考慮,做了證明,老闆知道了。後續工作可能沒有那麼順利或者飯碗不保,(希望上面的描述能幫到您),(不喜歡勿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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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塞外孤狼磊哥
我兩次工傷,一次輕微,一次重傷,右手中指差點沒了。單位都沒給報,太黑了。最後我去辦公室鬧,才給我請了20天假。一分錢沒報,垃圾企業就這樣的很多。如果嚴重請找勞動仲裁委員會,社會勞動保障局,走法律程式,看這垃圾企業該如何處理。
什麼意思?工傷和工友不能出來作證之間存在一些聯絡,但工友作證不是你認定工傷的唯一途徑啊!
就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在得知你工傷的情況下,三十日內不給你申報工傷認定材料。
你先向用人單位主張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單位不作為。
你只需要提供你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工作時間,工作場合或者上下班途中受傷等等與工作有關申請工傷認定的材料,及住院治療相關材料,在工傷一年日內由家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種情況下用單位再不認可,那你手上的都是證據材料啊。
單位不認可單位舉證,即使工友不作證,也不影響你維護個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