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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朱袁駿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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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籃視野
今天西部季後賽次輪G1火勇大戰的裁判報告已經出爐,剩餘兩分鐘內裁判的漏判之中有3次直接對勇士隊有利。從最後兩分鐘之內就能看出,本場比賽裁判的判罰應該是偏勇士隊一些,畢竟是勇士主場。同時火箭主教練德安東尼還表示,裁判在昨天G1中場休息時親口承認有四次漏判,都是湯普森對哈登三分防守的漏判,也就是12次罰球。
這些證據都表明整場比賽火箭都對裁判的判罰不太滿意,而至於裁判報告為何只出具最後2分鐘,是因為最後兩分鐘之內才是比賽的關鍵時刻,對比賽勝負的影響也是最大的。而且裁判報告並不是每場比賽都出具,只有在最後兩分鐘分差在3分或5分之內聯盟才會出具裁判報告。因此只有在判罰有爭議的時候才會出現裁判報告。
裁判報告是聯盟在2015年3月正式推出的,在最後兩分鐘對裁判的判罰工作進行詳細分析,找出錯判和漏判,旨在提高裁判工作的透明化。但裁判報告一經推出,並沒有達到之前的效果。因為就算最後兩分鐘發生了及其離譜的錯判或者漏判,聯盟也不會為此改判,也不會更改比賽的勝負。
所以漸漸地裁判報告就變成了一個雞肋的存在,成為了很多球迷賽後議論的焦點。很多人都覺得裁判報告不夠科學,只是唬人的。聯盟既然承認了裁判的漏判和誤判,但既不改變比賽的勝負,同時也不會對當值裁判進行處罰,所以裁判報告漸漸就變成了一個沒用的東西,反倒成為了球迷在賽後抨擊聯盟不作為的證據。
拿火勇大戰G1舉例就是這樣,聯盟僅出具了最後兩分鐘的裁判報告,3次對勇士隊有利,其中庫裡兩次犯規。當時第四節還未進入兩分鐘的時候,庫裡就已經身披五次犯規了,只要再犯規庫裡就應該被罰下了。如果庫裡在最後兩分鐘被罰下,最後勇士就沒有了庫裡單打內內的那記三分,贏得比賽勝利的還不一定是誰。剩餘46分鐘當中也有對火箭的漏判和誤判,但聯盟也未給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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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kyrie阿佔
首先,我們得關注比賽本身,而不是判罰本身,如果那樣我們直接看犯規好了。
籃球比賽的意義就在於巨星之間的對抗,如果身體接觸不允許的話籃球將失去意義。我們關注比賽本身就好了,不萌胖其他的東西來決定比賽,只能時自己,所以我悶打磨自己的球技,而不是去找或者要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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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火箭和勇士G1最後2分鐘的裁判報告出爐,其中不存在誤判,有3次漏判,這3次漏判均對勇士有利。很顯然裁判這場比賽的判罰有利於勇士 沒有辦法畢竟裁判也是比賽的一部分 火箭隊的打法 總讓感覺騙犯規 可能裁判跟我感覺一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