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劇荒麼

    領結婚證可以體現彼此對婚姻的重視,我認為有必要。

    第二春也應該、也值得被認真對待,難道不是嗎?所以重視它不是件壞事,無需自卑(黃子韜這句話很洗腦)。

    上天給你第二次步入婚姻的機會,更應該重視起來呀!甚至比第一次婚姻更重要,因為第一次婚姻可能或多或少會摻雜一些不成熟、頭腦發熱、草率(這裡只是描述目前存在的一種社會現象,當然我相信經過慎重考慮的婚姻佔大多數)。

    首先,我個人認為這可以反映彼此的態度:譬如我想和你一直在一起,我敢並且願意再次鼓起勇氣得到這個小紅本本代表我最大的誠意,以後我們會成為彼此的家屬;其次,領了這個小紅本本才能在法律意義上明確一些所謂權利義務,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可以讓彼此更踏實些;另外,名正言順了,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一些閒言碎語的中傷,有時候對於那些比較注重外界看法的人這點尤其重要。

    其實領結婚證成本很便宜,但願意與對方領結婚證的這個心意卻是寶貴的,是一種對彼此的認可~

  • 2 # 罅隙浮萍

    二婚分很多種的,比如喪偶,自身離異,只要兩個人心甘情願領結婚證,何樂不為呢。

    但是每個家庭情況是不一樣的,每件事情總是事與願違,讓人受傷。

    人生短短几十年,匆匆而過,二婚,感覺就是互相算計的來,算計的去。

    搭夥過日子,有的人是為了尋找一個性夥伴,一個免費保姆,將來老了有人伺候。

    01.

    我的婆婆今年49歲,4年前,公公去世了。直到去年,婆婆經人介紹了一個物件,比他小2歲,湖南人,無兒無女。

    愛是一道光,如此美妙,婆婆和他就這麼墜入了愛河。

    婆婆和公公沒有談過戀愛,19歲那年和他私奔到了外地,在外懷孕就回來了。公公不是那種會賺錢的好手,還有一個令人憎惡的愛好:打牌。婆婆經常為了找他,奔波在各大棋牌室。

    公公沒有上進心,責任心,更重要的是沒有一顆改變現狀的心。

    他都是半天工作,半天打牌,從來沒什麼煩惱。

    婆婆生病,他也不聞不問,為什麼呢,因為他兜裡沒錢,有錢了可能還會帶她去醫院瞧瞧。

    婆婆現在處的這個物件,對她完全是百依百順,噓寒問暖,打罵不還手型別的男人。

    你們可能會說,這麼大一個男人,都沒娶到老婆,肯定是有什麼問題的,不管是身體問題還是心理問題。

    婆婆在蝦苗廠上班那段時間,他一個星期去看她兩次,每次都給她水果,瓜子啥的。每天打電話給她,讓她照顧好自己,注意身體,不要感冒之類的。天冷了,特意買了電熱毯送過去。

    你說,這樣一個男人出現,如此這般溫柔對她,婆婆怎麼可能不會心動呢。同為女人的我,也會沉淪下去。

    因為,婆婆很孤單,她的喜怒哀樂,只有一個人懂,只能對一個人訴說。

    我們即使是她的兒女,有些話,我們作為晚輩還是無法真正體會她的夢。

    一個人,一個人的她,她可能需要一種自由。

    02.

    有次,婆婆回來對我說,這個男人要跟她拿結婚證。婆婆雖然沒上過學,她淡淡地說:我跟他拿結婚證有啥用,天天看著這張沒任何用處的廢紙?

    “如果他有一處房產,我就會想跟她扯這個證。”

    我突然覺得,所謂的感情,有時候都是用某種東西來做擔保和衡量的。

    年輕的時候,我們結婚需要房子和車子來給這感情做籌碼,有了這些,就會少很多的羈絆,說結婚就會結婚的。

    沒有這些東西,感情也會說散就散的,像一盤散沙,各自天涯。

    說到底,人還是現實,當你沒有這些東西的時候,又有誰瞧得起你呢?又有誰看得上你呢?

    每個人在每個時期對婚姻的看法都是不一樣的,年輕的時候,可能會覺得錢財對婚姻來說是一坨糞土,幾年一過之後,幾年全職帶娃之後,便會改變想法,哎,當初還是找一個物質相對來說,稍微好點的啊!

    當你面前的這個男人,如果有上進心,有衝事業的心,即使當初你們什麼都沒有,也所謂了,只要他一心為這個家,只要他沒有帶來什麼妖魔鬼怪的小三。

    所以,你的選擇,一切都是值得的啊!

    所以說,我的婆婆她還是現實的,半路夫妻,她還是根據自身情況來考慮的。

    我跟婆婆說:媽媽,他對你這麼好,他老了之後,如果生病了,你是一定要伺候照顧他的。人家想跟你拿結婚證,可能就是怕老了之後,無人可依靠。

    如果你們能相伴到老,他生病了,我作為媳婦也會幫助他的,我們分工合作,你照顧她,我就跑醫院,專門跑腿工作。

    人要有良心和道德,別人對你好,我們也要對別人好,這才是一個人最起碼的良知。

    有一天你會明白,善良比聰明更難。聰明是一種天賦,而善良是一種選擇。

  • 3 # 蜜禪

    我們假設夫妻之間沒有那張紙,對婚姻會有什麼影響。

    嚴格來說,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兩個人在一起就過日子就不能叫做經營婚姻,用搭夥過日子更加貼切。

    結婚證對於相愛的人來說它就是一張紙,除了辦理某些需要夫妻兩人共同授權的事情,其他時候我們根本就不會想起它。

    不會想起它並不代表它沒有作用。假如沒有了結婚證這張紙,兩個人在一起之後產生的財產不叫夫妻共同財產,而叫個人財產。生孩子的時候,男方不能在女方手術單的家屬欄上簽字,孩子生出來叫非婚生子女。

    所以,我認為從長遠的角度出發,二婚組成的家庭還是有必要領結婚證的。為什麼呢?

    第一,方便日常生活。

    例如,我們在辦理某些證件的時候,經常被要求證明你是誰的誰,或者你是誰。很簡單的道理,假如有一天要證明你是你跟另一半關係的時候,結婚證就是最好的證明。

    第二,給兩個人的關係一個“塵埃落定”的篤定。

    每個人都需要從兩性關係中獲得安全感,這樣感情才能夠得以維繫。如果兩個人在一起,雖然感情很好,但是也總會有不好的時候吧。

    當兩個人發生了矛盾的時候,如果沒有婚姻這層關係的約束,可能當下兩個人的關係就可以馬上結束了。

    並不是說領了證的婚姻關係就不會結束,只是說有了這張證,彼此有了更多時間去思考兩個人的關係和處理問題。

    畢竟,離婚也是要花時間的,而這個時間可能會挽救一段破裂的感情。

    為什麼題主會有這樣的疑問,相信也是對二婚婚姻的不確定。

    二婚家庭會比頭婚的家庭關係更加脆弱,尤其是各自都有孩子的話。很多時候,兩個人在一起就是為了搭夥過日子,至於能不能白頭到老是敢都不敢想的事情。

    當你不確定眼前的這個人是否能夠建立穩定的婚姻關係的時候,不妨試試這樣做:

    先同居,然後再確定要不要領證。

    很多人覺得如果領證了,發現兩個人不適合在一起生活,那還不如不領證。這種情況下,建議可以先“試婚”兩個人先不領證,住在一起。各方面如果磨合都差不多了再領證也不遲。

    這個時間不會太長,一般1年左右就可以了。所以,也不會對日常生活造成很多的不便。

    “名分”這種東西自古以來在兩性關係中都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尤其是對於女人來說。

  • 4 # 水蜜桃lxq

    如今的二婚家庭還是挺多的,個人覺得如果離婚後,準備跟另一個人重新開始一段新的生活,還是要領證的。不領證就生活在一起,會有諸多不便。

    1.首先,重新開始一段感情的兩個人,要真是感情基礎穩定,就應該給對方安心,也讓自己從此心無旁騖。如果沒有領證只是同居在一起一對男女,會在心理上覺得自己是自由的,不開心了隨時換人,走人。久而久之,形成這種心理就糟糕了。

    而有了結婚證的兩個人,遇到有分歧的時候,處理事情會先想到以和為貴,會想著包容對方,而不是互相啟用問題針鋒相對,因為婚姻裡的兩個人會想著,只有和平解決好事情,第二天才能消停。而沒有領證的兩個人只會撂挑子,抱著一種,大不了不過了的心理。所以,結婚證對男女雙方,是個行動上的約束。

    2.其次,領了結婚證,家庭置辦各種東西辦手續方便些,因為一個組合共同努力成果更快。我閨女跟她老公是二婚家庭。本來一開始他們準備只是租房同居不領證的,可是因為他們倆在30+的年齡時想有套房。

    於是他們就在幾年前一起去看房,看中了一套很滿意的,可是房子寫誰名下呢?好像寫誰名下都不公平,因為買房是大事,他們倆誰也沒能力單獨買得起一套房。於是,最後為了買一套房,他們就領了結婚證,現在倆人一起在努力工作,一起還房貸,今年有共同買了輛車。

    你看,挑個靠譜的願意與你一起奮鬥的物件,在大城市共同實現有房的夢想還是挺好的。畢竟,如果僅憑一個人的力量,他倆可能至今都沒法過上有房有車的日子。兩個人的力量總是大過一個人。

    3.男女相處,有了結婚證,心理上也有了依靠。其實現代人都有危機感,不光是經濟危機,還有情感危機。尤其是有過一段失敗婚姻的二婚人士,他們因為年齡一年年增長,還沒有讓自己有歸屬感,時常會懷疑下一刻感情也會離開。

    而離婚後依然沒有走進婚姻完成人生大事的男女,他們的父母逐漸老去,看不到兒女有個歸宿成天為他們擔心,而時間久了,身邊的朋友們也會認為不結婚是懷胎,被受歧視後,他們也會逐漸心態不好。

  • 5 # 顏夕溪

    二婚也可以有真愛,二婚也是被法律認可和保護的。領了證才叫結婚,否則那叫非法同居關係。

    不管是新婚還是二婚,都要謹慎對待,不能隨隨便便將就,畢竟婚姻是一輩子的大事。有了上一段失敗婚姻的前車之鑑,你更應該懂得如何選擇伴侶,如何經營婚姻。

    你之所以不願意領證,無非有二個原因。

    一是,你對這段感情並不看好,對伴侶沒有信心,更怕產生二次傷害。

    既然你沒有做好迎接新感情心理的準備,那就不必湊合著搭夥過日子。感情是雙方你情我願的事,將就來的婚姻一定不會幸福。

    如果真愛對方,一定會想給她一個光明正大的名分。證都不願意領,那說明不想把這段感情曝晒在Sunny下,對伴侶不夠信任和坦誠,這根本不是愛情,又何必在一起。

    二是,你在給自己留退路。

    之所以不想領證,你也許是抱著騎驢找馬的態度,一旦遇到更好的選擇,隨時可以一拍兩散。畢竟不受婚姻的捆綁,來去可以更自由。

    若真愛,就老老實實領證結婚,踏踏實實的過以後的日子。那一紙婚書,不僅是兩個人真愛的見證,更是法律對婚姻的約束和證明,它能讓人有歸屬感,時刻提醒我們要努力履行對家庭的責任和諾言!

    所以,綜上總結,不管是新婚還是二婚,兩個人若是真愛,就一定要給對方一個光明正大的名分。

    一紙婚書,是對婚姻的保障和約束,更承載著兩個人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所以,請記得,先領證,後結婚,在同居,次序不要顛倒。

  • 6 # 高手吳老哥

    二婚組成的家庭,雙方領不領結婚證要看雙方的意願。如果有一方不願意領證,那另一方也不要強求。如果有雙方都願意去領結婚證,也不要著急去領證。在一起生活上一段時間,達成共識再考慮領結婚證。

    不管是年輕的二婚家庭,還是中老年的二婚組合。雙方都有的各自的情感經歷,對生活對婚姻對家庭都有各自的認識。要達到最大範圍的共識才行。而這個共識卻不是經過一兩次見面,一見如故,聊的如膠似漆就能產生的。一定要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要磨合。通過起居飲食朝夕相處,來了解對方的生活習慣、三觀合不合拍。還要通過在一起生活了解雙方身心健康不健康。還要通過在一起生活產生的經濟行為,瞭解雙方的經濟實力。慢慢的從相識,相知,認可,包容,達成方方面面的共識。

    很多人因為一次婚姻生活的失敗,家庭的解體。會對婚戀家庭會產生一些錯誤的認識,甚至還有很多人有一些奇怪的想法。比如我認識的一位50多歲的中年女士。40多歲離婚一直到50歲還沒有再婚。在她嘴邊常說的一句話就是:“男人沒一個好東西,這輩子不再結婚了。”可是在她單身這十年當中談了至少五次戀愛。每一次說出來的原因都是對方不好。他最後這一次戀愛談了兩年的時間,雙方都很滿意,她自己也很滿意,覺得自己已經不再年輕了,差不多就行了,別再挑了。可就在兩人準備結婚的時候。她發現自己的這個戀愛物件,有多年的糖尿病歷史,被他隱瞞了。這位失魂落魄的女士給別人講,他是個騙子。我花了兩年的時間和他處物件,他都沒有說實話。人家就問你早幹嘛了,你們是怎麼相處的?為什麼不早發現?這位中年女士就說,我們住的比較遠,他平時上班也忙,只是在週六週日過來,兩個人在一起度過一個週末。他人脾氣挺好的,不抽菸也不喝酒,但就是沒發現他有這個病。現在這人都怎麼了?我再也不找物件了,再也不結婚了。

    看看這位女士。前面的四段戀愛經歷咱不瞭解,但這最後一次因為沒有在一起生活。男的做了隱瞞或者叫欺騙。因為沒有在一起生活,沒有達成全方位的共識,沒有真正瞭解對方。才出現了這個局面。這是她不能接受的。她還說差點上了他的當,萬一結婚了我不就成了她的保姆啦。

    所以呀,二婚的家庭在領結婚證之前一定要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這段時間的長短可以自己把握。這也叫“試錯”。只有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才能全方位的瞭解對方。才能對生活、對婚戀家庭、對感情,達成比較大的共識。

    就算達成了比較大範圍的共識也不一定著急去領結婚證。如果雙方相愛,把對方視為自己一生的真愛。領不領證都沒有關係,在一起過日子就可以啦。如果雙方都覺得領了結婚證,在法律層面上有一定的保護。那就去領結婚證吧。

  • 7 # 70後的情感花園

    大家好!我是潛龍在天天潛龍。首先得糾正一下題主提的問題,沒有領結婚證在法律上就不能算是結婚,即使組成家庭也只是同居關係而已。同居關係雙方都沒有任何法律保障,相互間也沒有任何權利和義務。雙方的所有行為只能依靠道德倫理來進行約束,而道德倫理的 執行,又取決於個人修養和意願。由於道德倫理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因此,同居的雙方是比較自由的,合則繼續在一起,不合就一拍兩散 ,誰也不欠誰的。

    潛龍認為,如果真心相愛,又有重新組建家庭的打算的話,最好是去領結婚證。結婚證絕不只是一紙證明那麼簡單,它不僅證明兩個人在一起的合法性,同時也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雙方都起到保護的作用。

    現實生活中有許多再組家庭不領結婚證,主要是以下聊種原因造成的:

    1、遭到子女的反對

    再組家庭因涉及到原家庭財產的再分配問題,所以一提到結婚,往往會遭到各自子女的強烈反對 。這種情況對當事人來說是想領結婚證不能領。

    2、雙方都不想被束縛

    再組家庭的雙方當事人一般都經歷過失敗的婚姻,因此對婚姻有畏懼感,從而沒有再婚的打算 ,兩個人在一起不過是彼此需要而已。這種情況屬於只想享受事實婚姻的便利,而不想被法定婚姻的束縛。

    潛龍小結:兩個人決定再組家庭最好還是要領結婚證。如果因為其它原因領不了結婚證 ,只要兩個人情投意合,也未必就不能在一起。

    好啦!以上就是潛龍關於:“二婚組成家庭,兩個人還有沒有必要領結婚證?”這個問題的看法。

  • 8 # 靜心192467425

    我09年離婚了,有一個兒子跟著我。14年認識了他,感覺找到了對的人。當時他離婚後住在很差的出租房,洗澡都沒熱水器,經常到我這邊吃住,每個月給我600元。我一直跟著他。他是公司高工專家,月薪上萬。好不容易17年初他買了新房,18年過年時住在一起,選房,買家電傢俱生活用品等等,我都和他一起,我也出錢出力。沒住兩個月,他把他爸接來住,他爸嘴碎,家裡什麼事都要管,說我做的飯菜不好吃。慢慢有些矛盾,他爸就說我不好,和他家裡人說了個遍。他爸反對我們在一起,他聽他爸的,和我分手。4、5年的感情他一點都不顧及。其實他爸和他大哥大嫂二哥二嫂都難相處。都往他這邊推。在一起幾年他一直不說結婚的事。現在我的衣服還在他家,分開一個月,他就找了個女人。我痛苦極了。我今年49歲了,也不打算再找了,怕再受傷,也沒信心了。他是農村出來的大學生,家裡兄弟姐妹七個,我家就我一個孩子。他爸很霸道,什麼事必須依著他,就連自己的親弟弟到他家少了,他就要他兒子等過年都不要到他弟弟家去,說他弟弟人不好。我期間提過幾次結婚領證,他總是有藉口,說慢慢來吧。

  • 9 # 三隻狸

    對於年輕人來說,當然得領啦!

    結婚證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就是將兩個人從法律角度緊緊聯絡在一起,從此一切共同承擔,利益共享共負。

    如果沒有領結婚證,很多事情得不到保障。雖然常說感情到了就好,證不證的無所謂。既然無所謂,那幹嘛不去領?費你很多時間嗎?費你很多錢嗎?

    我覺得,所謂負責任的表現之一就是要給對方安全感,而領結婚證是安全感。都說人是容易變心的,誰又能保證會一直愛對方?如果沒有法律進行婚姻約束,那麼一方出軌了,兩人所組成的家庭怎麼辦?共同的兒女誰來撫養?買的房子,還有金錢等等,如何劃分?不要覺得無所謂,真到了那個時候,有個結婚證書在手,如果是對方出軌那對方就得付大部分責任,自己能夠分的錢也會多些。

    人沒有了,錢總要抓在手吧?

    而老年人,也就是黃昏戀,我覺得看雙方的情況而領不領結婚證。因為也許有些老人的家裡人並不想一把年紀了還多一個後爸或後媽。而且,說句不好聽的,年老者因歲數問題,萬一領證後突然哪天就去了,老人名下的財產,我記得第一順位繼承人是伴侶。我想,真這樣,估計為了遺產可有得吵。別以為這是有錢人家的事,現在一套房子也部便宜啊。

    所以,二婚組成家庭,領不領結婚證,要看具體情況。

  • 10 # 驕然

    我來回答一下吧,對於眾多的離婚者來說,如果她們再婚是否需要領證?是一個比較普遍的問題,下面我就來談談我的看法。

    首先說,再婚領證優點是受法律保護的,缺點是需要接受婚姻的約束,我們都知道結婚領證才是國家承認的婚姻,才能夠受到法律的保護,才是法律上真正的夫妻。但是在領證的同時也要接受法律的約束,也就是說要接受法律賦予夫妻二人的義務,比如說要接受一夫一妻制的約束,財產二人均等,雙方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等等。

    其次,再婚的夫妻不領證,好處是隨便,兩個人過到一起就過,過不到一起,自由分開,無需離婚,比較自由,缺點是這種婚姻不被法律所承認,一旦產生糾紛,無法獲得法律上的支援。

    由此我們可以獲得結論,再婚夫妻領證和不領證都有它的好處和壞處,對於再婚者來說,就看你看重哪一方面,所以對於再婚的夫妻喜歡領證的有,不喜歡領證的也有,綜合起來說,年輕人離婚的,如果再婚領證的比較多,而對於年齡大的人離婚的再婚者領上的少。

    對於這個話題,我就說這些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跟一個異性一起去自駕遊,應該準備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