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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青島樓市品鑑

    企業手機定位考勤員工,這應該說是一把“雙刃劍”

    就拿考勤打卡來說,很多時候我們已經到了公司,但就是因為電梯擠不進去就錯過了刷指紋的時間,也確實讓人很無奈,但是現在有了手機定位考勤,只要到了公司辦公樓附近,就打卡簽到成功,著實方便了不少。

    但是對於工作時間來定位員工位置來說,很多人會有一種被監視的感覺,有時候上廁所、取快遞、下樓買飯,都會是心驚膽戰的。

    記得之前在網上還看到過一個案例,說是一家外貿公司銷售經理蔣桐帶著手機出去辦業務,中午休息時間,移動考勤APP上透過手機定位得知她曾出現在瀋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4月8日,她被公司通報批評並罰款200元。蔣桐憤憤不平地認為,不能要求員工時時都在工作地點,更直言手機定位考勤等於給員工套上了一道“緊箍”。

    這種行為讓員工和老闆之間出現了信任危機,但是企業手機定位考勤員工,是否合法,還是要看如何使用這個“高科技”。

    如果企業要求員工在下班時間也要開啟定位的話,就嚴重侵犯了員工的隱私,在原則上,只要是不在上班時間,企業是沒有權利監視員工的定位工作的。

    所以,企業手機定位考勤員工,一定要有限度的使用,卻出現侵犯員工隱私的行為,員工是可以《勞動合同法》依法來維護自身的權益,確保我們的利益不受侵害。

  • 2 # 職場三原色

    本來手機定位技術考勤是為了更加便利而創新出來的,但在實際使用中卻由於管理者的水平良莠不齊造成濫用。

    採用手機定位考勤相比傳統考勤方式確實更便利。原來需要到打卡機打卡,現在到了指定範圍內點簽到就可以了。然後下班簽退。這就可以了。

    但公司沒有理由全天候監控員工的位置。某新聞出現員工午休時間去銀行辦事被考勤系統發現,公司內通報又扣工資的情況。這個問題的本質其實是,管理者是否具有人性化管理的理念?員工偶爾外出辦私事是否需要正式請假?

    對大多數公司來說,偶爾一兩個小時之內的外出和領導說一聲就可以了,員工偶爾需要在公司加班公司也沒付加班費嘛不是。我們公司基本就是這樣的情況。

    但如果公司是採用按小時扣假的制度,而且員工加班都是正常支付加班費的,那員工應該請假。

    不過依賴技術也一定會有漏洞。比如如果是技術類公司,員工輕易就會弄個小程式修改手機的位置資訊,這種考勤也不一定準確。

    還有就是,員工雖然是在公司上班,但員工的位置資訊是否屬於隱私?員工是否有權利拒絕使用自己的位置資訊作為考勤依據?也同樣值得反思。

  • 3 # 莫度

    《全華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規定了單位收集個人資訊時應遵守的規則,用人單位在收集勞動者個人資訊時,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資訊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勞動者同意。

    從以上可以看出,工作時間內,若只是籠統的定位勞動者是否在工作場所內,則是合理的;若採用高精度定位干涉到了勞動者的私人生活範疇,那就超出了限度;其次,任何下班之後的定位肯定違反了正當性,不合理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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