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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龍湖小跟班

    這要看車位產權在誰的手上,有些車位產權屬於地產商,那麼在本小區車位有多餘的情況下,地產商就會要求物業出租出去。如果車位產權全部屬於業主,那麼物業做法是不可取的

  • 2 # 手機使用者54926663164

    房產開發商在買房子時就己經把所有的成本及利盈都納入了房價中了,房產公司不會做虧本的買賣,每戶業主買到的房子總價就包括了,水電設施造價,房子造價,公共裝置造價,公攤用地面積的地價,可以說開發商把所建的房子買完,開發商的利益己是最大化了,小區內的公共面積應該屬業主共有使用面積與物業公司沒有一點關係了,所以物業公司按裝地鎖是非法的,是侵害了業主利益。物業公司收費用途,只包括三個內容,門衛保安,小區衛生,房屋維修。小區內不能用於收費的有電梯及公共場所,因為這兩個地方都是業主共同買下的財產與物業公司無關。

  • 3 # 繪夢中國

    第一、園區車位配比不足,例如2000戶小區,配1000個車位。

    第二、車位配比夠,車位賣不出去。

    如果是第二種車位賣不出去,開發會委託物業往外出租。為了防止業主佔用會加裝地鎖。

    您說的私自加裝地鎖,應該是未售出車位。

    如果是公共場所的臨時車位,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的,物業如果加裝地鎖往外出租需經業主多數業主同意,並需要備案。您可以向當地物價部門和物業主管單位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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