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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匹諾曹131411

    這事兒理論上來說,短期冒充能成。

    老舍的父親當年在紫禁城當禁軍,出入皇宮就靠一張寫著"面黃無須"的腰牌,皇上身邊都這樣,地方上還能多嚴格。古代官員不能在本地任職,又沒有現在這麼完整的人事檔案,僅有簡單的檔案又放吏部,資訊傳遞困難,驗證起來也很不容易,所以,古代官員上任就得憑藉兩樣東西,一是委任狀,二是身份證明,合稱官憑。委任狀用來證明朝廷人事變動,身份證明就如我們的身份證,證明自己就是上任的新官。按例委任狀一般由吏部頒發,官員手上一份,吏部備案一份,上面詳細註明委任者的資料;身份證由朝廷統一製作,在取得官員身份的時,如科舉考中進士時授予,這個身份證明你自己儲存,不需要有效期到了補辦。我們回到問題,一玉樹臨風的小夥子高中了,春風得意走馬上任去也,剛出城門就被人砍了,強盜是個識字的,一看,呦呵,和我身高一樣長相相似,和題主一樣想到了一條生財之道,所謂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比劫道來錢快多了 。

  • 2 # 河床裡的樹

    太能了。古時候資訊傳達通道很慢,而且也不通暢,也幾乎沒有什麼個人資訊登記造冊之類的,更沒有照片等等,就是現在都有冒名頂替的事,何況古時。

  • 3 # 安丘生活拍攝者

    據《雷州志》記載,崇禎年間,一位來雷州赴任知府的官員,在半路被山賊打劫,官員和他的家人被殺害。比較離奇的卻是,這夥山賊的首領利用這官員留下的文牒和委任狀,大搖大擺的赴任雷州,接替了前任知府,正兒八經地做起了知府。一直坐了二年,風評還很好。直到原官員的兒子來到雷州投靠時,發現了山賊的身份,到當地錦衣衛舉報。最後錦衣衛安排了一場宴席,把山賊騙到了埋伏地點一舉拿貨,最後這個冒名頂替的山賊被正法。

    如果說《西遊記》中唐僧的父親陳光蕊故事是小說杜撰的,電影《讓子彈飛》中麻匪冒充縣長上任是電影虛構的,那《雷州志》的記載應該是真實發生的。

    所以說,古代官員上任途中被土匪截殺又被冒名頂替的事件是可能發生的,但是發生的機會卻是很小很小的,基本上都是個案!

    比如上述個案,山賊在打劫他們之前估計不知道他們是幹啥的,等殺過之後看到文牒才知道,於是一不做不二休才敢冒名頂替。

    冒名頂替官員風險極大

    冒用官員身份可以一步昇天,獲利極大,同時古代又沒有照片、身份證這些先進的技術,必然會有人鋌而走險,那麼對於這種行為,古代人是怎樣預防的呢?

    第一,文化知識水平難以冒充。古代的官員都是經過十年寒窗苦讀從千軍萬馬中殺出來的,他們經過了秀才、舉人和進士數場科舉考試。不管實務能力如何,其知識水平和文化層次必然是極高的。因此哪怕有人鋌而走險冒充官員,也很難冒充官員的文化水平,極易被同僚或下屬識破。

    第二,古代官員是流官制。任職期滿後,需向上司或進京述職。屆時會遇見大量的科舉同年或曾經認識他的同僚、上司。這種情況下,冒充的人很難躲過熟人。

    第三,任何一個赴任的官員,背後都會有一個或大或小的家族宗親。家族宗親中會有很多人前往投靠或者拜訪、祝賀。如有人冒充,他的親屬們不可能認不出來。

    第四,古代雖然沒有照片、身份證這些先進措施,但也有類似身份證的防偽手段。如唐朝有魚符,而明朝時,普通百姓出門都需要路引,詳細記錄他的個人體徵、籍貫和目的地。而作為官員,自然也會有類似的手段,詳細記錄官員的個人資訊,以防止冒充。

    第五,犯罪代價高。冒充官員在封建社會是殺頭的大罪,甚至會株連家族。如此高昂的犯罪成本,使大多數人會打消這個邪念。

  • 4 # 不沉的經遠

    古代官員上任,也有相應的憑證——告身,告身就是古代授官的憑證,類似現在的任命狀,因此也不是隨便冒充的。

    不過在《虞初新志》收錄的《雷州盜記》裡也記載了一個成功冒充的案例,說的是崇禎二年,一個金陵人去雷州當知府的人半路遇到強盜,和隨從人員一起被害了。強盜們只留下了他的妻女,然後選了一個最狡猾的強盜冒充知府,拿著公文去上任了。

    假知府在雷州做了兩年,居然官聲不錯,所以得到了上司的表揚,下屬也都很敬服。後來直到真知府的兒子來雷州,發現堂上坐的不是自己父親,去告發,此事才告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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