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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飄落5827253310

    同樣是超載,可它們的性質不一樣。汽車超載是因為超出了車的承載能力,而公交車超載是因為超出了它的座位數。前者超載極易引發事端,而公交車行車途中有停靠站,能夠緩解人多的局面。

  • 2 # 李英俊2

    兩個概念,貨車超載你的行車速度保持在40邁以下也很少出現交通事故,貨車被查交警不是為了你人車安全,而是怕你把路面壓壞,超載罰款扣車正當理由,公安車上人擠人,其實他也是超載的,他這站超載,下站也許就剩三個人,公交車超載是國家允許的,狀況不一樣,同在一個國家,好多事情是說不清楚的,真按條文辦,那就有點誇張了。

  • 3 # 上海BlairChe

    汽車是一個傳統的名稱,車輛用氣油、柴油作為燃料的都被稱為汽車。如今隨著科技的發展和新能源的逐漸普及,現在已經有電動車輛開始逐步取代燃油車輛,目的就是為了減少對空氣汙染。因此,電動車被稱為環保車輛,以後汽車的名稱也會隨著電動車的逐漸擴大和普及使用逐漸消亡,取而代之的是電動車。目前,汽車仍舊是一個範指的名稱,如卡車,轎車現在也叫私家車,麵包車、大客車、公交車輛也屬於大客車的一種型別,還有其它的特種車輛等。

    由於不同的車輛它的使用功能不同、運載能力不同、運載主體不同、要求不同、目標不同,運載線路也完全不同,也就是說,性質完全不同。首先有載物和載客之分,而載客車輛又分為短途載客和長途載客,還分為社會車輛暨私人自駕、單位班車,以及市內公交車輛和跨省際長途客車等。因此載客目的不同、線路不同、車輛行駛的速度不同、行駛的區域和路面狀況完全不同,行駛的里程目的不同。而車輛超載和公交擁擠是否屬於同一超載的主體問題基本可以分為三種情況加以說明。

    1.卡車屬於裝載貨物的車輛,運載主體是貨物,無論何種貨運卡車都有它的最高運載能力即運載承受力,一旦超過它的標準承受力,首先卡車的制動系統就要出問題就是剎車會失靈,會造成車毀人亡,絕對屬於危險載物,司機屬於違法駕駛上路,十多年前在我們單位門口曾經發生過一次載重卡車車毀人亡嚴重事故,起因就是卡車嚴重超載一倍以上,遇交通訊號紅燈剎車完全失靈。所以卡車超載始終會被嚴查。司機輕者被駕駛證扣分或罰款,嚴重者吊消駕駛證,更嚴重者要強制拘留。

    2.對於社會車輛出行包括私家車,單位麵包車、大客車等載人車輛和跨省際長途客運載人車輛,為了保障乘車人和駕駛員的人身安全,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上述車輛必須按坐位嚴格載客,也就是一人一座,一旦出現超載乘客就要被嚴查。每個國家都採取一樣的嚴格交通法規。當然經濟社會欠發達或動盪國家沒有這個規定。據說在印度某城市有的公交車輛門也沒有,在行駛途中乘客可以隨便上下。安全隱患不斷出現。

    3.而對於城市公交車輛性質就完全不一樣,由於公交車輛行駛有五個固定化模式:線路固定、站點固定、到站下客上客時間間隔固定、車輛行駛速度固定、售票價格固定。因此,公交車輛不存在超載的情況,運營性質和地鐵一樣,乘客站立和坐的性質是一樣的,都是合法合規的。

    上述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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