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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品專場

    借的多不多,多的話,也要給朋友點機會,如果真的是有錢不還,故意躲著,那就沒有必要給他機會,直接法院起訴。最重要的是要儲存好證據,借條之類的。

  • 2 # 一位老饕

    作為一個常被誤認為有錢的人,並不時遇到朋友借錢的人,我講講自己的感受。

    同學A,創業借2萬,平時甚少聯絡,偶有見面也隻字未提,5年過去杳無音信,甚至於自己還懷疑過是不是夢裡借的,如果哪天他還了,我一定會覺得跟撿到錢一樣。

    同事B,購房借錢準備結婚,期間又買車又各種逍遙的,還錢是吃剩了玩剩了以後的事情。

    同事C,月光族,花錢如流水,時不時借個幾千幾百塊,也時不時還上幾百幾千塊,總之收支相抵,借款額一直在漲。

    上述3種人中,C雖討人煩,但還算有借有還,再借不難;B的問題在於態度不端,以為關係不錯就可以不拿借錢當錢看;A最不可取,不管他以後還不還錢,我都不會把他當朋友。

    我認為,一個人的財務信用,是其信用的集中體現。人家憑什麼借錢給你?可能是真的信任你,也可能是賣個人情,但恐怕最多的是礙於情面。友情借錢,看似無抵押,其實抵扣物是一個在社會賴以立足的個人信用。如果一個人不能夠兌現經濟往來的承諾,你再怎麼說其有誠信有人品我都不信。所以,要像愛護自己的羽毛一樣維護自己的財務信用。

    怎麼維護則見仁見智,我覺得以下幾點是應該做到的:1、借到錢之後,時刻記著還錢的事。別總覺得人家沒催要,拖拖沒關係。人家沒提,不代表人家不在意。特別是那些礙情面的,嘴上不說,給你的信用評級蹭蹭往下掉呢。

    2、要清楚地認識到借錢對於債權人的意義。這個意義就是經濟損失,對錢的支配是能夠產生效益的,簡單地說錢能生錢。舉個例子,我這點錢用於還房貨,每月還省幾百塊錢利息呢,我把錢借給你用,你給補上差額嗎?

    3、還錢的優先等級要高於改善性需求。揹著一身債,還想著要吃喝玩樂的人,我是看不慣的。說句不好聽的,就算是屁眼裡摳出來的,也要還把錢還上才能考慮別的,無債才能一身輕嘛。

    4、實在還不了,也有許多變通的辦法。拆東牆補牆也好,整借零還也好,或者還了立馬再借都行,起碼能使自己的信用不致破產。實在還不了的情況下,給人家一個解釋,求得諒解,還是必要的。

    呼,說了這麼多,真覺得債權人想的永遠比債務人多。朋友借錢這檔事,真是借出去錢,也借出去友情。朋友之間,還是儘量避免麻煩借錢以及被借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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