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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納心理

    這種狀態形成的原因各不相同需要有個深入的轉惡業溝通諮詢。個人覺得首先要看見接納自己做老好人的一面,其次就是真誠的表達自己的內心不舒服的感受,至於結果如何一定要肯定自己說出來的這個事實。

  • 2 # 而知而行的歷史

    一個好心人,並不一定能做成好人。

    人的每種行為,實際上都有動機。有些動機是明顯的功利性的,有的動機則是下意識的,我們一般稱之為潛意識。

    從哲學上來看,討好別人是典型的“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儒家價值觀的異化形式,與之相對應的,則是楊朱“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的做好自己就是對社會最大的貢獻了。

    華人的社會道德的底版是儒家思想,已經傳承了2000多年了,很多箴言警句耳濡目染、學校教導等形式,深刻地影響到了華人的日常。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不懂《論語》,就不會懂華人。

    嬰兒階段,是“真我”的體現,這個時候,人只會在意自己的感受,不舒服就會哭,不管父母如何威脅利誘,都沒有用處。

    年歲漸長,開始學會了察言觀色,知道了成人社會中的一般規則,哭鬧開始有目的性了,並且也清楚自己需要表現出什麼樣的狀態,才可以獲得父母的表揚、獎勵。這是“討好型”人格的塑造時期,作為一種交換,孩童要做到父母期望的“勇敢”、“遵守紀律”、“懂禮貌”等,來滿足孩童的被關注、被獎勵的精神、物質需求。

    在更多的時候,這被表現為一種社會公德。

    當社會的公德被強行植入個體,那麼人的“真我”就逐漸被“自我”所取代,“我”需要變得更苗條、更好看、更禮貌、更勤奮來獲得領導的表揚、同事的認可、親戚的稱讚等等,自己內心真實的需求被壓抑、隱藏,逐漸退化為“潛意識”。

    所有的這些“討好”的動作,大多都不會是出自本意,因為人的本性乃是“獲得關愛”、“自己過得舒服”,而不是委曲求全。有誰會“以苦為樂”?討好,意味著犧牲自己的喜好,以為著“苦”。

    所以討好別人,往大的說,是社會公德的內在要求;往小了說,是人性的修煉。那些超凡入聖的得道之人,就是“樂於奉獻”的,比如佛祖都割肉飼虎。這一點說不上好,也說不上不好,每個社會都有生存的一般準則。

    之所以成為了“老好人”,只是因為“討好”別人時,失去了分寸。不由自主,毫無原則,沒有底線的去逢迎討好,付出的是不是財物、體力,而是人格,所謂痛苦的根源就在於此。

    如何去改變?

    在認知上,要先懂得楊朱“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的內在邏輯,轉變“不好意思”的想法。高冷範兒,並不是對人、對社會不好,這只是一種處世態度。每個人都只顧好自己,不去麻煩別人,世界上也一樣可以和諧。

    在行動上,要無理由地拒絕一些可能產生“討好”行為的事。比如,一件事,本來別人力所能及,卻要求幫忙。這種忙,幫了,就是“不由自主”的討好。人都是貪便宜的,這次佔了便宜,下次還有。“討好”行為,會讓自己做的事變得沒有價值。

    如果下次,還管不住自己手賤、熱心腸,與其事後後悔,就想想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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