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會翻跟斗的藍星
-
2 # 流浪成海顧爛泥
施劍翹刺殺孫傳芳一案,施被法外開恩,不外乎以下原因:
1)有自首情節
施劍翹殺孫後並沒有逃走,在現場宣示自己姓名及殺孫是替父報仇,並且打警察局電話自首,然後原地等警察來把自己帶走。這是標準的自首情節。
2)事出有因
中國傳統文化裡,殺父之仇,不共戴天,尤其施劍翹作為一介女流,隱忍十年,刺虎如刺繡,終於為父報仇,複合大多數人關於對“俠義”“復仇”等概念的理解和認可,容易獲取公眾的同情。
3)具備新聞的核心賣點,引起輿論廣泛關注
精心準備十年,俠女復仇,被刺者曾是赫赫有名的軍閥,用現在的話說,這些都是很容易博取眼球,很容易引起大眾關注的新聞賣點。與公眾同情心合流,形成一股強大力量。
4)背後有當時名人運作的影子。
施劍翹出獄後,見過一次宋哲元,瞭解到馮玉祥、李烈鈞都很同情她,尤其是馮玉祥,早在辛亥革命時期,灤州起義時,就和她的四叔施從雲是好友,她才明白她的特赦問題,和這幾位老先生的支援是分不開的。
殺人償命這四個字,並不能用於施劍翹身上,說白了,她只是復仇,或者換一個說法------“正義的復仇”(對施家人而言),既然是復仇,當然有仇在先,施劍翹才會去報復,所謂有果必有因,有因才有果,那到底施劍翹經歷了什麼事,才能讓她殺了當時的“東南王”大軍閥孫傳芳呢?她又為什麼能得到特赦呢,讓我們將視線拉回到20世紀。
事情的緣由,還是從施劍翹的父親,山東軍務幫辦兼奉系第二軍軍長施從濱說起,當時直奉兩系軍閥為爭奪安徽,江蘇大戰,1925年,施從濱奉奉系軍閥張宗昌之命率軍對抗直係軍閥孫傳芳,後不幸被俘虜,孫傳芳罔視不殺俘虜的規矩,將施從濱斬首示眾,人頭掛在蚌埠車站三天三夜,還不允許家人收屍。這就是事情的起因。都說將軍百戰死,若施從濱死在前線,我想不會有施劍翹後來的復仇,可孫傳芳做了什麼?不顧規矩殺戰俘,將戰俘人頭砍下來暴曬,還不讓家人收屍,我想,這種事情落在任何人身上都不可能平靜,更何況那是一個還充滿著殺戮的年代。這一點,可以從施劍翹在法庭上說的原話得到證實:“父親如果戰死在兩軍陣前,我不能拿孫傳芳當仇人,他殘殺俘虜,死後懸頭,我才於他不共戴天。”這裡不難看出,施劍翹事件,完全就是復仇,是孫傳芳殘害俘虜在先,才有施劍翹佛堂殺人。我想,用現代的話說,孫傳芳就是咎由自取,是死有餘辜,遇難者的子女來複仇,說天經地義也說得過去。
更何況,當人們知道施劍翹為了復仇,不僅和喪失復仇信念的哥哥施中誠斷絕兄妹關係,孤立無援之下,她還以自己的婚姻為代價,嫁給山西軍閥施靖公,唯一的條件就是幫她報仇,可惜施靖公也沒幫她。但她依然不氣餒,還將原來的施谷蘭改名為施劍翹,立下復仇志向,堂堂民國千金小姐,拿起刀槍,只為盡孝,這樣的舉動,怎能不令人動容。
都說法不容情,可法不外乎情,所以才有了當時婦女界的聲援,甚至還有人要營救在獄中的施劍翹。
本人認為,以上就是施劍翹殺孫傳芳後能被特赦的原因。